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自我承诺
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发布的T/HNJK 012—2025《艾条(柱)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HNJK》制定。T/HNJK 012—2025《艾条(柱)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
2025年04月1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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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 | ||
登记证号 | 51410000092887824N | 发证机关 | 河南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学术研究、业务交流、技术合作、人才培训、标准认证、评价论证、开展活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国勇 | ||
依托单位名称 | 河南省科协 | ||
通讯地址 | 郑州市金水路96号 | 邮编 : 450003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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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HNJK 012—2025 | ||
中文标题 | 艾条(柱)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oduction of Ai Tiao (Pillar) Health Product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 01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770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10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5月15日 | ||
起草人 | 苗明三、武香香、程铁峰、张宏伟、李建军、赵喜亭、贾安、马慠云、郭敬东、练岚、李志超、杨国勇、王志亮、杨孟兵、王全高、明雪、明琦程、丁广伟、张斌、杨天成、刘志荣、胡宗义、释永乾、郑白杨、陈建功、黄强、?海波。 | ||
起草单位 | 河南中医药大学、河南大学药学院、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河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黄河科技学院、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俏福圣药业有限公司、洛阳弘志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柘树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河南金伯惠药业有限公司、河南优沃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河南麻正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黄塔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御医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太医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千牛卫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恩倍康药业(河南)有限公司、河南宛宝制药有限公司、州致良知古方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真寿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百世药业(濮阳市)有限公司、登封少林药局有限公司、河南千遂药业有限公司、河南四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诗皎月药业有限公司、河南民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郑州方大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艾制品类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方法、健康功能、注意事项、规格、评审、标签、包装、运输、储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艾制品类保健用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服务者开展保健用品的评审与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以艾叶为原料,经烘干、粉碎、提绒、卷条、包装加工而成的灸用艾条、艾柱及各种艾绒产品等。 | ||
主要技术内容 | 3.1 保健作用 本标准所称的保健用品,是指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人体皮肤表面,在民间长期使用、方法简便、安全有效、具有温经散寒、行气通络、升阳举陷、拔毒泄热、疏风解表、温经通络、活血散瘀、行气活血、平衡阴阳、排毒养颜和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血液循环,增强人体免疫力,调节身体机能、缓解身体不适状况、适用于亚健康人群的保健用品。不以预防和治疗疾病为目的,法律、法规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用途化妆品、消毒产品、体育器械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耐热性 指物质在受热的条件下仍能保持其优良的物理机械性能的性质。 3.3 艾制品类保健用品分类 艾绒、艾条、艾柱及其它艾制品等。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 艾绒原料应为菊科普属植物艾的干像叶片。艾叶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有关规定,卷纸为桑皮纸、纯棉纸、烟纸、艾条纸 、自棉纸、艾叶纸。规格型号以合同约定为准。 4.2 艾绒加工 在艾叶采摘、干燥、加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混人外来物。艾叶应在干爆、通风的环境下保存至少 1 年,去除在加工过程中混人的根茎及泥土、砂石等、方可用于加工制成艾绒,原料艾叶与艾绒的产出比例至少应为 3: 1,即 3 kg 不含根的干艾叶经加工制成最多 1 kg 的艾绒。 4.3 艾绒标注 艾绒应明确标示原料艾叶的植物学名、采集时间及采集地点。 4.4 性状与鉴别 4.4.1 艾绒外观 艾绒应洁净、无异物、无异味、无要变。艾绒为淡黄色、灰黄色、土黄色、灰绿色、暗绿色或灰黄带灰绿色的绒团。偶见少量游离颖粒状叶片组织与艾叶梗茎。触之柔软具有一定弹性,手抢搓易成团。气清香或微誉,具有艾绒独特的誉气。易燃, 但不易产生火焰,点燃后生成白色或浅灰色烟雾,具有特殊香气。 4.4.2 艾绒显微特征 在光学显微镜下观察艾绒可见: T 型毛众多,大多相互维结成乱团状。其顶细胞细长,弯曲或扭曲,直径 5-18μm,长 210-960μm,极少可达 1000μm 以上,碎断者极少见,两端渐尖,中部可见类圆形、卵圆形或椭圆形的柄部脱落痕,柄部几全部脱落至多数碎落,残留的柄部或其残段为1-6 个类方形或长方形细胞,有的中部略膨大。叶肉组织碎块(栅状细胞和海绵组织)及叶片碎块少见,呈不规则形,大小不等,类黄色、棕黄色、黄棕色或暗棕色;其中有的可见细长的螺纹导管,稀见具缘纹孔导管及网纹导管,导管多相聚或与纤维相伴,直径 5-30 nm,有的碎块密布细小草酸钙族晶,直径 3-12μm,并可见细胞成对排列的鞋底形腺毛(顶面观):纤维极少见或少见,直径 7-20μm,末端渐尖表皮碎片偶见至多见,具不定式气孔。不应有其他形态、大小、颜色不同的非腺毛、腺毛、纤维、导管或其他植物组织、细胞。 4.5 感官要求 感官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感官要求 项目 优级品要求 合格品要求 形态 外形均匀,不同规格直径,长度误差≤1% 外形均匀,不同规格直径,长度误差≤5% 色泽 黄色 灰褐色 气味 艾草清香 艾草有特有气味,味浓而不呛,无异味 杂质 内物不得含有枝梗、粉尘或其他外来杂物 可见杂质 4.6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要求 汞,mg/kg ≤1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 砷,mg/kg ≤2 铅,mg/kg ≤8 镉,mg/kg ≤5 水分(质量分数),% ≤10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方法进行 灰分(质量分数),% ≤11 桉油精(质量分数),% ≥0.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方法进行 农药残留 不得检出 4.7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菌落总数,CFU/g(ml) ≤300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 耐热大肠菌群,/g(ml)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g(ml) 不得检出 铜绿假单胞菌,/g(ml) 不得检出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ml) ≤50 4.8 燃烧状态 常温(15℃—25℃)、湿度 30%—60% RH 的室内点燃,燃烧至完全熄灭。 4.9 安全性点燃产品,熄灭后,不得再产生可见明火。无毒、无害、对皮肤无明显刺激性。 4.10 艾烟指纹图谱似度 艾绒燃烧产生艾烟的色谱图与对照指纹图谱的相似度应达到 80%以上。 4.11 艾绒的焦油含量 艾绒的焦油含量应不大于 45 mg/g。 4.12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根据市场需求确定规格,允许短缺量符合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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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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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4/9 15:49:34 | ||
*由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于2025/4/9 15:49:3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4/9 15: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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