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发布的T/NXXH 031—2024《阿尔巴斯绒山羊屠宰操作规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NXXH》制定。T/NXXH 031—2024《阿尔巴斯绒山羊屠宰操作规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2025年02月1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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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50624MJY644587X | 发证机关 | 鄂托克旗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鄂托克旗地理标志的建设和对农畜产品、水产品及以其为原料的加工产品的技术服务,品质管理及宣传推广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欢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原公安局大门东4号底商 | 邮编 : 0161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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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NXXH 031—2024 | ||
中文标题 | 阿尔巴斯绒山羊屠宰操作规程 | ||
英文标题 | Operating procedures of slaughtering Arbas cashmere goat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31 牲畜饲养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3月07日 | ||
起草人 | 苏日娜、刘百川、王桂桃、宁淑红、巴音娜、刘平、德布信吉雅 | ||
起草单位 | 鄂托克旗品牌促进服务中心、内蒙古牧之源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夏禾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鄂托克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站、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阿尔巴斯绒山羊屠宰的宰前要求、屠宰操作程序和要求、冷却、羊肉的分割、冻结、包装、标识、贮存及其他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阿尔巴斯绒山羊屠宰厂(场)的屠宰操作的管理。 | ||
主要技术内容 | 3 术语和定义 GB 12694、GB/T 19480和NY/T 32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羊屠体 goat caecass 羊宰杀放血后的躯体。 羊胴体 Ovine ketone body 羊经宰杀放血后去皮或者不去皮(去除毛),去头、蹄、内脏等的躯体。 白脏 white viscera 羊的胃、肠、脾等。 红脏 red viscera 羊的心、肝、肺等。 同步检验 Synchronous inspection 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将畜禽的头、蹄、内脏与胴体生产线同步运行,由检验人员对照检验和综合判断的一种检验方法。 3.6 蒙古式杀羊法Mongolian method of killing goat 在羊的胸口切开十厘米左右的小口(能伸入成年人手大小),用锋利的刀子划开皮肉,把手伸进羊的胸腔,在背脊处找到动脉,迅速掐断,使羊安静的死去的方法。 4 宰前要求 待宰羊应健康良好,并附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宰前应停饲至少12 h,并充分给水,宰前3?h停止喂水。待宰时间超过24?h的,宜适量喂食。 屠宰前应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按照《羊屠宰检疫规程》和GB 18393等实施检疫和检验,合格后方可屠宰。 宜按“先入栏先屠宰”的原则分栏送宰,按户进行编号,送宰羊通过屠宰通道时,按顺序赶送,不得采用硬器击打。 5 屠宰操作程序及要求 总则 应符合NY/T 3469的规定。 致昏 宜采用电致昏的方法,使羊在宰杀、沥血直到死亡处于无意识状态。 采用电致昏时应根据羊品种和规格适当调整电压和电流参数,保持良好的电接触。 致昏设备的控制参数应适时监控并保存相关记录。 羊致昏后应心脏跳动,呈昏迷状态,不应致死或反复致昏。 赶羊与吊挂 将羊从待宰圈使用软鞭子或者吆喝的方式赶到屠宰车间入口或者上羊通道。 将羊的后蹄挂在轨道链钩上,匀速提升至宰杀轨道。 从致昏挂羊到宰杀放血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5 min。 宰杀放血 宜从羊喉部下刀,横向切断三管(食管、气管和血管),宜可采用蒙古式杀羊法宰杀并收集血液。 三管齐断法宰杀放血刀每次使用后,应使用不低于82 ℃的热水消毒。 三管齐断法宰杀羊只后,沥血时间不应少于5 min。 剥皮 该工序适用于剥皮羊的生产,操作如下: 5.5.1 预剥皮 挑裆、剥后腿皮 环切跗关节皮肤,使后蹄皮和后腿皮上下分离,沿后腿内侧横向划开皮肤并将后腿部皮剥离开,同时将裆部生殖器皮剥离。 划腹胸线 从裆部沿腹部中线将皮划开至剑状软骨处,初步剥离腹部皮肤,然后握住羊胸部中间位置皮毛,用刀沿胸部正中线划至羊脖下方。 剥腹胸部 将腹部、胸部两侧皮进行剥离,剥至肩胛位置。 剥前腿皮 沿羊前腿趾关节中线处将皮挑开,从左右两侧将前腿外侧皮剥至肩胛骨位置,刀不应伤及胴体。 剥羊脖 沿羊脖喉部中线将皮向两侧剥离开。 剥尾部皮 将羊尾内侧皮沿中线划开,从左右两侧剥离羊尾皮。 捶皮 手工或使用机械方式用力快速锤击肩部或臀部的皮与胴体之间部位,使皮张与躯体分离。 扯皮 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扯皮。扯下的皮张应完整、无破裂、不带膘肉。躯体不带碎皮,肌膜完整。扯皮方法如下: a)人工扯皮:从背部将羊皮扯掉,扯下的羊皮放置到皮张存贮间。 b)机械扯皮:预剥皮后的羊胴体输送到扯皮设备,由扯皮机匀速拽下羊皮,扯下的羊皮送至皮张存贮间。 烫毛、脱毛 该工序适用于带皮羊的生产,操作如下: a)烫毛:沥血后的羊屠体宜用65℃~70℃的热水浸烫1.5min~2.5min。 b)脱毛:烫毛后应立即送入脱毛设备脱毛,不应损伤躯体。脱毛后迅速冷却至常温,去除躯体上的残毛。 去头、蹄 5.7.1 去头 固定羊头,从寰椎处将羊头割下,挂(放)在指定的地方。剥皮羊的去头工序在5.4.1.7后进行。 5.7.2 去蹄 从腕关节切下前蹄,从跗关节处切下后蹄,挂(放)在指定的地方。 取内脏 5.8.1 结扎食管 划开食管和颈部肌肉相连部位,将食管和气管分开,把胸腔前口的气管剥离后,手工或使用结扎器结扎食管,防止食管内容物污染胴体。 5.8.2 切肛 刀刺入肛门外围,沿肛门四周与其周围组织割开并剥离,分开直肠头垂直放入骨盆内;或用开肛设备对准羊的肛门,将探头深入肛门,启动开关,利用环形刀将直肠与羊体分离。肛门周围应少带肉,肠头脱离括约肌,不应割破直肠。 5.8.3 开腔 从肋部下刀,沿腹中线划开腹壁膜至剑状软骨处。下刀时不应损伤脏器。 5.8.4 取白脏 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取白脏。 a)人工方式:用一只手扯出直肠,另一只手伸入腹腔,按压胃部同时抓住食管将白脏取出,放在指定位置。保持脏器完好。 b)机械方式:使用吸附设备把白脏从羊的腹腔取出。 5.8.5 取红脏 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取红脏。 a)人工方式:持刀紧贴胸腔内壁切开膈肌,拉出气管,取出心、肺、肝,放在指定的位置。应保持脏器完好。 b)机械方式:使用吸附设备把红脏从羊的胸腔取出。 检验检疫 同步检验按照GB 18393的规定执行,同步检疫按照《羊屠宰检疫规程》的规定执行。 胴体修整 修去胴体表面的淤血、残留腺体、皮角、浮毛等污物,应保持肌膜和胴体的完整。 计量 逐只称量胴体并记录。 清洗、清洁 用水洗、燎烫等方式清除胴体内外的浮毛、血迹等污物。 副产品整理 副产品整理过程中,不应落地加工。 去除副产品表面污物,清洗干净。 红脏与白脏、头、蹄等加工时应严格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6 冷却(排酸) 根据工艺需要对羊胴体或副产品冷却;冷却时,按屠宰顺序把羊胴体送入冷却间,胴体应排列整齐,胴体间距不少于3 cm。 羊胴体冷却间设定温度0 ℃~4 ℃,相对湿度保持在85 %~90 %,冷却时间应不少于12 h。冷却后的胴体中心温度不高于7 ℃。 副产品冷却后产品中心温度不高于3 ℃。 冷却后检查胴体深层温度,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操作。 7 分割程序及要求 羊胴体的分割执行NY/T 1564 的规定。 8 冻结 冻结间温度为-28?℃以下。待产品中心温度降至-15?℃以下转入冷藏间储存。 9 包装、标识及贮存 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GB/T 191、GB/T 5737、GB 12694、《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分割肉宜采用低温冷藏。贮存环境与设施、库温和贮存时间应符合GB/T 9961、GB 12694等相关标准要求。 10 其他要求 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及副产品,应按GB 12694的要求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产品追溯与召回应按GB 12694的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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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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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13 18:04:29 | ||
*由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于2025/1/13 18:04:2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13 1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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