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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江苏省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JSAS 073—2024《低温粮食仓储空调机》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JSAS》制定。T/JSAS 073—2024《低温粮食仓储空调机》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苏省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省标准化协会
2024年12月25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江苏省标准化协会
登记证号 51320000509155945Q 发证机关 江苏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学术交流、科普、培训、咨询、信息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许峰
依托单位名称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227号918室 邮编 : 210029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JSAS 073—2024
中文标题   低温粮食仓储空调机
英文标题   granary special air conditioners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200
中国标准分类号   J73
国民经济分类   C353 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1月02日
起草人   戴亚东、郁兵、张忠斌、戴前茜、李成文、曹勇、冯卫、周涛、周光宇、高乃国。
起草单位   江苏永昇空调有限公司、南京大学海安高新技术研究院、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丰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低温粮仓储空调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粮仓粮面以上密闭空间调节温度的空调。
主要技术内容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空调机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1.2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应附有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1.3 板件、板型钢构件应符合GB/T 24857的规定。
5.1.4 装配应符合GB/T 24855的规定。
5.1.5 空调机涂装应符合GB/T 25218的规定。
5.1.6 空调机外壳焊封应平整美观,焊接牢固。
5.1.7 空调机的保温层应有良好的保温性能,无毒、无异味且有自熄性能。
5.1.8 空调机制冷系统零部件的材料应能在制冷剂、润滑油及其混合物的作用下不产生劣化且保证整
机正常工作;
5.1.9 空调机在GB/T 20108规定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5.1.10 空调机的送风距离应不小于10米,保证整仓平衡降温。
5.1.11 空调机冷凝水排放方式应为管道集中排水,冷凝水管应带有U型沉水弯,保证排水通畅。 
5.1.12 空调机应采用能减少或降低滤网孔堵塞的工艺和材料加工,过滤器要能方便拆卸清洗。
5.1.13 空调机各元器件应防腐蚀,与熏蒸气体有接触的元器件应抗熏蒸。
5.1.14 仓内磷化氢浓度小于0.2mL/m3时空调机应能正常运转,并确保仓内熏蒸气体不泄漏至仓外。
5.1.15 仓房气调作业期间空调机应能正常运转。
5.1.16 气调筒仓空调机仓内送风系统应达到气调气密性要求,要求在1000Pa的试验压力下,半衰期≥900秒。
5.1.17 空调机宜安装在粮仓的背阴面,安装在墙壁上时应校核仓房墙体的承载能力。
5.1.18 空调机安装应符合LS1207的规定。
5.1.19 空调机支架应牢固,材质应不易生锈。
5.1.20 空调机应选择不易燃的环保制冷剂,如R410A、R407C等。
5.1.21 空调机的供电方式采用TN-C-S/380V-50Hz,即三相五线制。
5.1.22 筒仓或浅圆仓空调机组的风冷冷凝器进风侧需装过滤网。
5.1.23 空调机制冷量按照粮面以上空间体积来计算,一般而言,单位体积制冷量为:12~18W/m3.
5.1.24 空调机工作环境温度18℃~55℃。
5.2 安全要求
5.2.1 空调机耐电压试验、绝缘电阻、防水、防触电保护、泄露电流应符合GB 25130的规定。
5.2.2 空调机内机应采用难燃材料。
5.2.3 空调机内电机应防磷化氢腐蚀、防爆,电机应自带高温保护。
5.2.4 空调机内各元器件应有粉尘防爆功能。
5.2.5 空调机在最大制冷运行期内,过载保护器不应跳开。
5.2.6 空调机应有缺相及相序保护。
5.2.7 空调机应有欠压保护。
5.2.8 空调机应有过载保护。
5.2.9 空调机应有漏电保护。
5.2.10 空调机应有可靠的接地,以防雷击损坏机组。
5.2.11 在3C强制认证范围内的空调机应取得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

5.3 性能要求
5.3.1 空调机制冷系统各部分不应有制冷剂泄漏。
5.3.2 空调机的各种阀门动作应灵敏、可靠,保证空调设备正常工作。
5.3.3 空调机的实测工况制冷量不应小于名义制冷量的95%。 
5.3.4 空调机的实测工况制冷消耗功率不应大于名义制冷消耗功率的110%。
5.3.5 制冷性能系数不应低于名义制冷性能系数的95%。 
5.3.6 空调机出口温度7℃~18℃,湿度在60~90%,空调机应有控湿设计。
5.3.7 空调机室内机应具有排除凝结水的能力,不应有水从空调机终端溢出或吹出。宜配置堵塞报警 装置。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4/12/23 17:34:31

*由江苏省标准化协会于2024/12/23 17:34:3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2/23 17: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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