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发布的T/GDES 90—2024《零碳工厂评价通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ES》制定。T/GDES 90—2024《零碳工厂评价通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
2024年07月3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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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341534772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政策宣传,调查研究,政策建议和咨询,交流与合作,技术服务,编辑出版内部刊物。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伍文虹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北二1013室 | 邮编 : 51032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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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DES 90—2024 | ||
中文标题 | 零碳工厂评价通则 | ||
英文标题 | General principles for zero-carbon factori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45 质检技术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20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7月26日 | ||
起草人 | 刘华、张寿春、李国华、卢广业、刘雄康、雷卫东、辛兆龙、周泽业、伍文虹、刁维新、张顶武、徐建国、孙小琴、周慧清、车军峰、魏俊、胡勇丽、陈鸿韬、康维星、简龙州、张烨、梁心怡、胡培生、江万年、徐子轩、陈梅娇、郑君仪、林琳、陈伟华、魏运贵、钟志东、胡明辛、李子耀、袁学超、林育微、唐祯祥、杨瑞清、黎亿之、张建波。 | ||
起草单位 | 广东财经大学、广州番禺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康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华明灯具有限公司、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质高标准化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工业分析检测中心、广东弘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鑫钻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易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认证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东信达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瑞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珠海横琴科创智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市粤科标准化研究院、肇庆市工程师学会。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零碳工厂的评价原则、基本要求、评价要求和评价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实现零碳工厂,第一方、第二方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针对零碳工厂的评价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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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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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7/31 10:40:00 | ||
*由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于2024/7/31 10:40:0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7/31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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