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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数字政务协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数字政务协会发布的T/DGAG 025—2024《无人机政务应用 视频图像服务 成本度量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DGAG》制定。T/DGAG 025—2024《无人机政务应用 视频图像服务 成本度量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数字政务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数字政务协会
2024年05月25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广东省数字政务协会
登记证号 514400006924610698 发证机关 广东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国际交流、举办展览、信息服务、编辑刊物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业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林敏锐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朱紫后街1号自编305A 邮编 : 510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DGAG 025—2024
中文标题   无人机政务应用 视频图像服务 成本度量规范
英文标题   Drone government applications—Video imaging services—Cost measurement specification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I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4日
实施日期   2024年06月01日
起草人   董耀艺、杨健雄、李东升、孙志刚、江顺龙、苏勇、柯青、何喆、张智勇、陈玉伦、朱时兵、童晓金、钟广勇、秦渝、张小平、莫理林、冯晓锋、黎良浩、黄庆、刘国栋、马景鹏、林敏锐、余坦、郑炯、禹艳、温廷祥、潘智鹏、张濛沁、王升泰、刘子谦、黄山、何江、刘正坤、冯健强、王玉明、梁羽剑、朱铁汉、罗永梅、王玮彦、詹永新、黄俊凯、陈淑辉、黄展鹏、李鹤、邓颖琪。
起草单位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事务中心、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市数字政府运营中心、茂名市信息中心、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广东省数字政务协会、广东数字政府研究院、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泰一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纵横大鹏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中科云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诚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麦视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特视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鑫广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亿迅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智飞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智纵慧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机政务应用视频图像服务成本度量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服务内容、成果要求与服务成本度量标准,包括无人机视频图像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数据应用的服务要求,以及成果要求和服务度量。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无人机开展的各种政务应用视频图像服务和有关应用场景,包括正射影像、三维模型、基础类全景数据、宗地类全景数据、线性航拍视频、块状航拍视频、高清照片、机动组实时调度视频回传和无人机机库实时调度视频回传共计9项无人机政务应用服务。应用场景包含环境监测与管理、灾害管理与应急响应、城市监测、城市规划与管理、用地监测、农业监测与管理、基础设施监测与维护、合法与合规性检查,以及“百千万工程”无人机资源管理和调度保障等。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机在政务应用视频图像服务的使用要求,涵盖了正射影像、三维模型、基础类全景数据、宗地类全景数据、线性航拍视频、块状航拍视频、高清照片、机动组实时调度视频回传和无人机机库实时调度视频回传共计9项无人机政务应用服务。本文件提出了各项服务数据采集、处理和应用的服务要求,以及可量化的服务成果质量指标要求,并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提供了单项服务的综合参考价。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4/5/25 9:15:28

*由广东省数字政务协会于2024/5/25 9:15:2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5/25 9: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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