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自我承诺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发布的T/CSES 143—2024《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评价 鄱阳湖 生物完整性指数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SES》制定。T/CSES 143—2024《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评价 鄱阳湖 生物完整性指数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2024年05月3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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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5342N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书刊编辑,成果推广,继续教育,科学普及,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夏祖义 | ||
依托单位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 邮编 : 100082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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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SES 143—2024 | ||
中文标题 | 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评价 鄱阳湖 生物完整性指数法 | ||
英文标题 | Assessment of aquatic organisms in the Yangtze River Basin Poyang Lake Index of biological integrit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99 有关环境保护的其他标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51专业环境质量标准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1 生态保护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16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4月16日 | ||
起草人 | 阴琨、蔡永久、金小伟、曹炳伟、王晓龙、王业耀、徐力刚、龚志军、张又、蒋名亮、贾世琪、温舒珂、李文攀、解鑫、曾芳发、黄代中、王丑明 | ||
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鄱阳湖湖泊湿地综合研究站、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
范围 | 适用于鄱阳湖主湖区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估中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鄱阳湖底栖动物和浮游植物生物完整性状态评价的工作流程、数据获取、完整性指数的构成和计算、评价标准和结果表达、胁迫因子分析等技术内容。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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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5/8 14:12:38 | ||
*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于2024/5/8 14:12:3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5/8 14: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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