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自我承诺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发布的T/CI 231—2023《城市碳监测管理技术实施导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I》制定。T/CI 231—2023《城市碳监测管理技术实施导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2024年02月0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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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7650Q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技术开发 信息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F | 邮编 : 10019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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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I 231—2023 | ||
中文标题 | 城市碳监测管理技术实施导则 | ||
英文标题 |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Urban Carbon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Technolog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L70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1 生态保护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9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19日 | ||
起草人 | 史寅虎、郭中梅、邓成明、常青、姚厦瑜、章荣兵、张斌、王大成、何新平、张和森、李志勇、李彩、银磊、王鹏、董正浩、祝欣越、董福海、孙皓、陈卫国、辛思海 | ||
起草单位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智能城市研究院、北京华通星元科技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空源高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碳中和分会、天勰力(山东)卫星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境生态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国信(合肥)碳中和研究院、中化创新(北京)科技研究院、北京国信中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碳监测技术、监测对象、碳核算方法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低碳建设和发展中,通过统一、规范的碳监测技术,对城市碳源汇开展持续的监测与统计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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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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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2/1 17:04:13 | ||
*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于2024/2/1 17:04:1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2/1 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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