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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自我承诺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发布的T/CSES 120—2023《聚氯乙烯工业汞触媒生产、使用、回收过程汞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SES》制定。T/CSES 120—2023《聚氯乙烯工业汞触媒生产、使用、回收过程汞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2024年01月12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05342N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学术交流,书刊编辑,成果推广,继续教育,科学普及,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夏祖义
依托单位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邮编 : 100082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SES 120—2023
中文标题   聚氯乙烯工业汞触媒生产、使用、回收过程汞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英文标题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ercury pollution control of manufacture, usage and recovery process of mercury catalyst for polyvinylchloride industry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40 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5
国民经济分类   N772 环境治理业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实施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起草人   田祎、赵虎、王硕、叶旌、聂晶磊、赵子鹰、杨济妮、赵应黔、常炳恩、曹云超、边伟康、胡昊、杨秀玲、高万升、李国栋、刘金朝、李继承、马立民、宁小钢、刘继东、王成金、何立、胡生荣、周燕、郑力、胡平、钱琪所、周松涛
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贵州重力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万山银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银锐河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智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铜仁市固体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中心、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聚氯乙烯工业用汞触媒(以下简称汞触媒)生产、使用、回收过程的汞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文件可作为汞触媒生产、使用、回收过程的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的技术参考。
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体要求
5 汞触媒生产过程的污染控制要求
6 汞触媒使用过程的污染控制要求
7 汞回收过程的污染控制要求
8 环境和污染物监测要求
9 环境管理要求
附录A  单位产品用汞量计算方法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4/1/12 9:11:12

*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于2024/1/12 9:11:1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12 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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