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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关于《东北污染地块土壤重金属固化/稳定化后安全利用评估技术规范》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辽环学发〔2024〕7号
发布人: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 发布时间:2024-09-29


各有关单位:

由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等单位起草的《东北污染地块土壤重金属固化/稳定化后安全利用评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辽环学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4年10月23日前将《征求意见表》(附件3)通过邮件反馈至我会。

联系人:唐明博

邮箱:lnsesorg@163.com

附件:

1.《东北污染地块土壤重金属固化稳定化后安全利用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东北污染地块土壤重金属固化稳定化后安全利用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3.征求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