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
发布时间:2024-08-12
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提出的《黑木耳干燥技术规程》、《黑木耳面条加工技术规程》、《食用菌馒头加工技术规程》、《 香辛料电子束辐照技术规程》、《食用菌膳食纤维粉》、《花生蛋白饮料》和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的《公共直饮水水质标准》等7项团体标准的立项和制定工作,特此公告。 如对标准项目立项和制定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联系人。 联系人及电话:张 波 13606327293 张莉敏 18866321556 邮 箱:270278464@qq.com 抄: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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