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浙江省计量与标准化学会
发布时间:2024-03-18
各有关单位、专家: 由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所牵头起草的《碳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总则》等6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补充、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并于2024年4月2日前反馈至秘书处邮箱(99937014@qq.com)。逾期未反馈视作无意见。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附件10. 附件11. 附件12. 附件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