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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关于征求《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通则》、《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生物质热能核证规范》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 发布时间:2023-09-15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于2022年8月立项了《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通则》、《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生物质热能核证规范》两项团体标准,并展开了编制工作。按照《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标准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工作程序,标准技术工作组进行了研究国内外相关技术资料、开展行业调研、组织专家研讨、分析相关数据等工作,形成了《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通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通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附件2)、《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生物质热能核证规范(征求意见稿)》(附件3)和《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生物质热能核证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附件4)。

为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适用,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向各相关单位及专家征求意见,听取意见并完善本标准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并填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5),于2023年10月9日前将标准意见和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标准技术工作组将根据所收集的合理建议对标准进行修改。

附件1《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通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 《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通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 《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生物质热能核证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4 《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生物质热能核证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5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联系人:王乐乐  付春阳

邮箱:swznyj@163.com

电话:010-68528159

 

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

2023年9月6日



关于征求《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通则》、《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生物质热能核证规范》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1《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通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通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生物质热能核证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 生物质热能核证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5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