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
发布时间:2025-09-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修订)》(省碳促会函[2019] 6号)的相关规定,经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对《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方法与要求 便携式电池》、《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方法与要求 光伏组件产品》、《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方法与要求 食用农产品》、《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方法与要求 印制电路板》和《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方法与要求 涂料产品》五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审查,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批准立项。 标准编制工作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牵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秘书处。 特此公告。 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燕君 电话:020-83841623 邮箱:gdlc2011@163.com 传真:020-3845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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