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的T/DGAEPI 004—2023《东莞市企业废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实验室管理工作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DGAEPI》制定。T/DGAEPI 004—2023《东莞市企业废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实验室管理工作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3年12月2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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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1900682414234Q | 发证机关 | 东莞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环保产业咨询及技术培训,新型环保技术服务,制定产业规划及行业管理规范,协调纠纷及其他工作。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阮文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盛安大厦14楼1401号 | 邮编 : 523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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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DGAEPI 004—2023 | ||
中文标题 | 东莞市企业废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实验室管理工作指南 | ||
英文标题 | Guidelines for management of wastewater self-monitoring laboratory for pollution sources in Dongguan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
起草人 | 万承浩、周成才、戴贵辉、诸振兵、陈伟忠、谢文仁、蔡坤河、封冰清、叶润华、张嘉良、蓝阳娇、范文华、利晓晴、香乐平、吴金英、陈 静、张瑞宝、郑兰芳、李海卫、钟宛君、杨永城、黎细霞、王昱涵、张惠仪 | ||
起草单位 | 东莞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东莞市荣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广东德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衡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中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斯富特检测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东莞市辖区内企业废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实验室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管理要求以及监测过程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东莞市辖区内承担企业废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工作的标准实验室日常管理,其他类型的环境检测实验室可参照执行。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实验室基本要求 5 实验室管理要求 6 监测过程要求 7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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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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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3/12/22 11:29:33 | ||
*由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于2023/12/22 11:29:3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12/22 11: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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