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自我承诺
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发布的T/COSOCC 004—2023《农业物联网应用平台 数据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OSOCC》制定。T/COSOCC 004—2023《农业物联网应用平台 数据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
2023年12月1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68982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理论研究 专业展览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孙晓洲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路4号院 | 邮编 : 100081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OSOCC 004—2023 | ||
中文标题 | 农业物联网应用平台 数据要求 | ||
英文标题 | Internet of things application platform for agriculture—Data requirement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B07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9 其他农业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01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01日 | ||
起草人 | 李道亮、赵然、代坤、王聪、熊林恺、古成龙、韦光亮、籍延宝、张国锋、任鸿昌、马超、曲洪生、王国瑞、郭音龙、吴烽云、朱加军、胡丽丽、张德斌、卢宪祺、沈韩、张春生、邓永卓、张建民、肖云、陈湘萍、于众、何煜、陈娜娜、刘红、郑丽、郑爱军、陈鲁鑫、王海华、乔华阳、张德保、庞艳辉、姜冰、张红艳、邱天、段小莉。 | ||
起草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蓝象标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左岸芯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慧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联智慧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麦麦趣耕科技有限公司、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农蔚来科技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幅友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中科农业机器人与智慧农业创新研究院、江苏大地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奕侬数资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尊禾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泰山学院、农芯(南京)智慧农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广州物联网研究院、中山大学、天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绿蜻蜓特色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武汉和美乡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嵩嘉标准化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物联网应用平台的概述及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交换、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农业物联网应用平台的规划、设计、建设和数据应用。 | ||
主要技术内容 | 1、农业物联网应用平台的概述及数据采集要求; 2、农业物联网应用平台的数据处理要求; 3、农业物联网应用平台的数据交换要求; 4、农业物联网应用平台的数据应用要求; 5、农业物联网应用平台的数据安全要求。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3/12/11 11:36:25 | ||
*由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于2023/12/11 11:36:2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12/11 11:36:25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