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自我承诺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发布的T/QGCML 2415—2023《有隔音降噪效果智慧教室用录音室》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QGCML》制定。T/QGCML 2415—2023《有隔音降噪效果智慧教室用录音室》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
2023年12月0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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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4382K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书刊编辑、专业展览、国际合作、业务培训、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煜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海淀区万寿路甲12号万寿宾馆C座6519 | 邮编 : 100036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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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QGCML 2415—2023 | ||
中文标题 | 有隔音降噪效果智慧教室用录音室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1.120.20 建筑物声学、隔音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59 其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01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16日 | ||
起草人 | 刘祖民、刘春兰、欧洲。 | ||
起草单位 | 湖北兰美洲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新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鑫智丰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有隔音降噪效果智慧教室用录音室的术语和定义、结构构成、要求、试验方法、现场检验、注意事项。 本文件适用于有隔音降噪效果智慧教室用录音室的设计及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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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是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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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3/12/1 9:21:38 | ||
*由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于2023/12/1 9:21:3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12/1 9: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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