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质量协会自我承诺
重庆市质量协会发布的T/CQCA 017—2023《区域公共品牌企业评价通用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QCA》制定。T/CQCA 017—2023《区域公共品牌企业评价通用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重庆市质量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重庆市质量协会
2023年10月27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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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重庆市质量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5000005040251481 | 发证机关 | 重庆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宣传政策、推荐成果、咨询服务、培训人才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谢勇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三村7号 | 邮编 : 400023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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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QCA 017—2023 | ||
中文标题 | 区域公共品牌企业评价通用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20.20 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 00 | ||
国民经济分类 | L722 综合管理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27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10月30日 | ||
起草人 | 余能超、董春松、彭涛、陈宏果、张程、陈星、戴彩霞、姚波 | ||
起草单位 | 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中国民族贸易促进协会、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区域公共品牌企业评价的总体要求、评价流程和评价结果,适用于市质量协会受区县区域公共品牌管理机构或其他有权机构的委托,组织对申请区域公共品牌使用授权的企业的评价。 第4章“总体要求”对评价工作的原则、依据、评价方式、复评、保密等提出要求。 第5章“评价流程”提出了评价准备、材料接收、材料初审、组织评价的要求,其中组织评价分为评价企业分类、行业专家评价、专家组评价。 第6章“评价结果运用”对区域公共品牌管理机构在公示、授权方面作出要求。 本标准是市质量协会技术支撑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和发布重庆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区域公共品牌企业评价通用规范》,推动各区县区域品牌评价工作走向规范化,也为即将开展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的区县提供相对成熟的评价模式。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促进全市各区域品牌评价工作相对统一,为建立市级区域公共品牌打下坚实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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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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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3/10/27 17:29:40 | ||
*由重庆市质量协会于2023/10/27 17:29:4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10/27 17: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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