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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研究会自我承诺

  福建省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研究会发布的T/FPHE 001—2023《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FPHE》制定。T/FPHE 001—2023《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福建省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研究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福建省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研究会
2023年10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福建省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研究会
登记证号 51350000MJB61102XJ 发证机关 福建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理论、实践、发展研究;学术科研;促进海峡两岸交流;社会公益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虹坡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2号鳌峰广场1号楼9层901 邮编 : 350004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FPHE 001—2023
中文标题   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规范
英文标题   Standards for establishment and management of students' psychological archives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P839 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实施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起草人   叶一舵、林榕发、陈虹坡、张晓婧、胡世媛、郑蒙、徐朝春
起草单位   福建省心理健康研究会、福建省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研究会、福州亚历山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心理档案的基本原则、档案内容、记录要求及档案管理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小学、中学(含中职),以及大专院校心理档案的建立、收集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心理档案 
3.2 学生背景资料
3.3 心理测评 
3.4 心理咨询
3.5 异常反馈 
3.6 心理健康活动
 
4 基本原则
4.1 隐私保密原则
4.2 真实客观原则
4.3 公平公正原则
4.4 一生一档原则
 
5 心理档案内容
5.1 学生背景资料
5.2 心理测评档案
5.3 心理咨询档案
5.4 异常反馈记录
5.5 心理健康活动记录

6 记录要求
6.1 记录时间 
6.2 记录方式
6.3 更新及修改

7 档案管理
7.1 档案建立
7.2 档案保存
7.3 档案保密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3/10/16 17:09:04

*由福建省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研究会于2023/10/16 17:09:0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10/16 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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