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深圳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的T/SZAEPI 002—2023《大气环境 臭氧及其前驱物 无人机立体监测技术规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ZAEPI》制定。T/SZAEPI 002—2023《大气环境 臭氧及其前驱物 无人机立体监测技术规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深圳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深圳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3年09月2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深圳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3005026758416 | 发证机关 | 深圳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会员环保专业培训、举办环保展会、技术交流合作、技术咨询服务、行业调查研究、技术评估推广、行业自律管理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何晋勇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天安云谷二期四栋12楼 | 邮编 : 518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ZAEPI 002—2023 | ||
中文标题 | 大气环境 臭氧及其前驱物 无人机立体监测技术规程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40.20 环境空气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09月28日 | ||
起草人 | 黄露霞、邵静娴、毛庆国、于匡猷、曹礼明、何晋勇、张号、梁常德、周志华、钟义龙、谢璀、李舒健、梁倍林、刘清云、史海鹏、廖贤礼、魏林辉、高雪 | ||
起草单位 | 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港产学研基地(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修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智慧云图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君和感知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世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大气环境臭氧及其前驱物无人机立体监测的系统构成、监测流程。本文件适用于利用无人机进行大气环境臭氧及其前驱物立体监测的技术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大气环境以及工业园区等特定区域环境中臭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浓度、气象要素等方面的监测。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技术体系的包含监测方法、系统构成、监测流程、数据处理四项内容。监测方法从实验室监测、现场监测编制标准文本;系统构成从无人机、监测设备、质控单元、数据处理分析设备、分析方法编制标准文本;监测流程从方案制定、监测设备安装、监测准备、飞行实施、飞行安全、样品转运与保存编制标准文本;数据处理从数据分析、结果表征、报告产出编制标准文本。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3/9/28 20:17:58 | ||
*由深圳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于2023/9/28 20:17:5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9/28 20:17:58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