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自我承诺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发布的T/CRHA 021—2023《人文护理实践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RHA》制定。T/CRHA 021—2023《人文护理实践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
2023年08月3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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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717837019N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学术交流、转化医学、人才培养、指导实践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明晓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7号楼8层 | 邮编 : 10008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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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RHA 021—2023 | ||
中文标题 | 人文护理实践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1 医院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22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08月30日 | ||
起草人 | 黄浩、李卡、张雨晨、崔金波、代月、王定玺、申敏、吴荞、殷宇、刘艳、廖涛、莫洋、王芳、史蕾、吴小玲、傅晟静、顾春红、尹敏、陈贵华、李艳丽、李小雪、曾兢、赵静、于静、黄智慧、郑萍、谢泽荣、周敏、王垭、罗巧玲、袁华娣、杨泳茹、刘淑贤、陈玉科、黄秀萍 | ||
起草单位 | 四川大学华西天府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护理学院、四川泰康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兰州大学、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四川省骨科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三亚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成都医学院、西藏大学、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武汉儿童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人文护理实践的基本要求、人员培训、环境设施、实践措施及结果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的人文护理实践。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为医院人文护理实践的基本要求、人员培训、环境设施、实践措施及结果评价。 本文件采用的整体结构为: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与定义;4、基本要求;5、人员培训;6、人文环境设施;7、实践措施;8、效果评价与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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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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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3/8/30 17:28:08 | ||
*由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于2023/8/30 17:28:0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8/30 17: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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