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保健协会发布的T/CHC 1004.2—2023《植物基食品 第2部分:蛋白液体饮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HC》制定。T/CHC 1004.2—2023《植物基食品 第2部分:蛋白液体饮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保健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保健协会
2023年08月1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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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保健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8623E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专业培训 展览展示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汪建荣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人卫大厦B座6层 | 邮编 : 10002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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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HC 1004.2—2023 | ||
中文标题 | 植物基食品 第2部分:蛋白液体饮料 | ||
英文标题 | Plant-based foods—Part 2:Protein liquid beverag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60.01 饮料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X 51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52 饮料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07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04月07日 | ||
起草人 | 龄南、柳新荣、李聪、虞哲勇、马骁、彭振飞、刘兴玲、张真、胡长利、张跃进、王沁、 杨朝晖、翁淑燚、蒋勇、胡海娥、邓荣、王权、单敏敏、刘明、谢翔燕、蔡京蓉、李文静、孙莉、王文慧、邢志强、 钟仁庆、姜苏、史珅、缪着、张颉、严伟荣、赵文忠、刘贵斌 | ||
起草单位 | 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方德食品有限公司、赞倍司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云南云科特色植物提取实验室有限公司、优承生物科技(烟台)有限公 司、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今麦郎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欧力(上海)饮料有限公司、小蛙植饮(北京)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大闽食品(漳州)有限公司、湖南小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微微元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民强(昆山)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东君乳业(禹城)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北京标准化研究院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植物基食品中植物基蛋白液体饮料的基本要求、技术条件、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 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植物基食品中植物基蛋白液体饮料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植物基食品中植物基蛋白液体饮料的基本要求、技术条件、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 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植物基食品中植物基蛋白液体饮料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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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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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3/8/11 11:02:06 | ||
*由中国保健协会于2023/8/11 11:02:0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8/11 11: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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