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图像图形学学会自我承诺
上海市图像图形学学会发布的T/SIGA 001.1—2023《互联网青光眼管理平台 第1部分:功能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IGA》制定。T/SIGA 001.1—2023《互联网青光眼管理平台 第1部分:功能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上海市图像图形学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市图像图形学学会
2023年06月3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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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上海市图像图形学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310000501774370C | 发证机关 | 上海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图像图形领域学术交流、科普工作,接受科技项目的委托、咨询、评估、论证、执行和鉴定等服务,评选、推荐优秀科技成果与人才。(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翟广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电信楼5-405室 | 邮编 : 20024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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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IGA 001.1—2023 | ||
中文标题 | 互联网青光眼管理平台 第1部分:功能要求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240.80 信息技术在医药卫生技术中的应用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43 互联网平台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30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06月30日 | ||
起草人 | 吴越、胡孟晗、薛晓娟、时义桥、华淳钧、郭文毅、梁远波、满晓飞、高鹏、 沙倩、杨敏、杨芳、许增祥、吴昌凡、孙兰萍、周文宗、周一雄 | ||
起草单位 | 上海青之助科技有限公司、温州青之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 第九人民医院、华东师范大学、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同 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华东师范大学附属芜湖医 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邯郸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沧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图像 图形学学会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互联网青光眼管理平台是一种以互联网为载体,储存、展示、分析青光眼患者的就诊资料、提供长期病情管理解决方案及相关服务的平台。本文件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互联网青光眼管理平台及其相关产品的功能要求、技术规定,并为其设计、开发、测试、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及为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提供依据,进而推动我国互联网青光眼管理平台发展进程。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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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3/6/30 14:02:52 | ||
*由上海市图像图形学学会于2023/6/30 14:02:5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6/30 14: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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