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个人登录 | 团体登录

天津市菜市场经营服务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天津市菜市场经营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的T/TJCSC 001—2023《净菜市场评定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TJCSC》制定。T/TJCSC 001—2023《净菜市场评定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天津市菜市场经营服务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天津市菜市场经营服务行业协会
2023年06月02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天津市菜市场经营服务行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120000MJ0681853T 发证机关 天津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承接政府服务项目;制定标准;出版会刊;咨询服务;技术研发;展会;培训;创办实体。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乐然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小海地东江道45号 邮编 : 30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TJCSC 001—2023
中文标题   净菜市场评定规范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080.01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A019 其他农业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2日
实施日期   2023年06月02日
起草人   王乐然、梅斌、王圣辉、崔连方、冯越、许焕梅、李玉玲、张茜、陈欣、王亚特、郭建军、杨秀凤、王庆忠、孙彩英、金会生、申娜娜。
起草单位   天津市菜市场经营服务行业协会、天津市标准化院、天津市雅乐氏市场有限公司、天津市大直沽菜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博疆菜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贵阳路副食综合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乐乐果鲜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天津红年市场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金元宝斯卡布罗集市有限公司、天津中新生态城盈鑫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4 净菜市场建设管理
4.1 环境管理
4.1.1 净菜市场应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
4.1.2 净菜市场内外应无乱吊挂、乱张贴等现象。
4.1.3 净菜市场内各区域标志标识应统一规范,消防安全标识应符合GB 15630的要求。
4.2 设施设备配置
4.2.1 净菜市场应配置保证净菜市场正常运行的给排水、用电负荷等设施。
4.2.2 净菜市场应通风换气良好,室内空气卫生质量应符合GB 37488的规定。
4.2.3 净菜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分类垃圾桶(箱),并定时清理。
4.2.4 净菜市场应配置安全监控设施,可全方位实施24h净菜市场电子监控,信息保存10d以上。
4.2.5 净菜市场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商户应配备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称重计量器具。
4.2.6 净菜市场宜设置仓储(冷藏)室、休息区、购物车等设施,便利商户运营,提高顾客购物体验。
4.3 人员要求
4.3.1 应配备专(兼)职市场管理人员,负责净菜市场的经营管理。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相关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管理知识的培训。
4.3.2 应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经营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4.4 商品管理
4.4.1 源头控制
4.4.1.1 净菜市场宜与净菜种植加工企业进行对接,从进货源头直接采购净菜。
4.4.1.2 净菜市场应设立食品经营商户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和电子管理档案。
4.4.2 商品质量管理
不准许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商品。
4.4.3 商品价格管理
4.4.3.1 销售各类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4.4.3.2 包装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产地、零售价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等项目。
4.4.3.3 不准许出现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4.4.4 商品陈列管理
4.4.4.1 商品应分类陈列,沿柜台(生鲜摊位)外沿摆放整齐,不准许超出摊位台面外沿,不准许占用通道,确保通道畅通。
4.4.4.2 高档且易损坏商品宜包装后进行陈列销售,有条件的可陈列于0-4℃保鲜柜中。保鲜柜商品陈列应整齐,清洁,有序、干净卫生。
4.4.4.3 对于新商品和特价促销商品等需要向顾客展示其内在品质的商品,宜将其切开、包装进行展示。
4.4.5 商品农残检测管理
4.4.5.1 菜市场内部应设置检测室,并配备检验人员和检测设备。
4.4.5.2 定期对上市商品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4.5 运营管理
4.5.1 制度管理
净菜市场应当具备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净菜食品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清扫保洁制度、进销货登记制度、值班保卫制度、消费者投诉接待制度、农药检测公示、市场平面图等。并建立商户信息台帐、顾客投诉处理台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称重计量器具登记台帐等。
4.5.2 计量管理
4.5.2.1 净菜市场应具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菜市场内的计量管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计量监督检查。
4.5.2.2 净菜市场应对经营商户使用的称重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定期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强制检定, 并做好对公平秤的保管、维护、检查和检定工作。
4.5.3 投诉管理
应在净菜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意见簿,公布投诉电话,建立投诉处理机制。
4.6 信息化建设
4.6.1 净菜市场宜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具有商户、商品档案管理和交易信息统计、报送、查询等功能。
4.6.2 净菜市场宜设立微信公众号、小程序、APP 等,具备信息宣传、供需对接、线上购物等功能。
4.6.3 净菜市场宜使用智能电子秤、手机 APP 等智能终端设备,搭建净菜市场管理方和商户信息互联系统, 实时传输汇总净菜市场交易数据,整合商品进销货信息,实现可追溯,宜与天津市商务主管部门重要产品(肉菜)追溯系统实现对接。利用云闪付、支付宝、微信、电子银行 APP、银行卡等方式实现无接触电子收银,提升交易的便利性,保障商品卫生和交易安全。
5 净菜要求
5.1 总体要求
5.1.1 质量安全
5.1.1.1 净菜产品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相关规定。
5.1.1.2 净菜预包装容器和预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3、GB 4806.6、GB 4806.7和GB 4806.8等的规定。                         
5.1.2 感官要求
5.1.2.1 蔬菜净菜所属品种的蔬菜应具有该品种固有的形状,清洁、新鲜、整齐;无机械伤、无冻伤、无病虫害;无枯老黄叶、无根茎残体、无泥土、无杂物;无异味、无腐烂变质。
5.1.2.2 水果净菜所属品种的水果应具有该品种固有的形状和色泽,果型完好端正、清洁、新鲜;无机械伤、无冻伤、无病虫害;具有该品种特有的芳香味,无异味,达到适合的成熟度。
5.1.3 包装要求
净菜宜采用分类包装和散装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菜品需求采用可降解的保鲜膜、盒装等形式,禁止使用和提供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5.1.4 存放要求
当天进货的净菜宜当天售卖,当天没有售出的净菜宜存放于仓库阴凉处,有条件的仓库可根据净菜需要设置适宜温度和湿度。
6 净菜市场评定要求
6.1 评定原则
6.1.1 坚持客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6.1.2 坚持自我评价、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并重的原则;
6.1.3 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以结果评价为主的原则。
6.2 评定内容
6.2.1 菜市场内净菜售卖量比重是净菜市场评定的核心要素。
6.2.2 菜市场内净菜售卖量比重30%以上(包括30%)可参加净菜示范市场的评定;净菜售卖量比重20%以上(包括20%)可参加净菜达标市场的评定。
注:净菜售卖量比重是净菜售卖量占菜市场内蔬菜和水果总售卖量的比重。
6.2.3 净菜市场的具体评价指标见附录A。
6.3 评定程序
6.3.1 制定评价计划;
6.3.2 实施评价前一个月成立评价小组;
6.3.3 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做好评价准备;
6.3.4 评价实施;
6.3.5 编写评价报告;
6.3.6 评价结果处置。
6.4 评定结果
6.4.1 评定符合本文件指标要求,被认定为净菜示范(达标)菜市场、示范(达标)生鲜超市,进行社会公示、授牌。
6.4.2 将评价结果作为持续改进的依据,由净菜市场管理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通过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完善工作和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直至达到预期的效果。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3/6/2 14:30:06

*由天津市菜市场经营服务行业协会于2023/6/2 14:30:0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6/2 14:30:06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