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自我承诺
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发布的T/CAI 028—2022《海龙贡米种植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I》制定。T/CAI 028—2022《海龙贡米种植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
2023年08月0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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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0001863-7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专业交流、业务培训、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席春玲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科院30号楼质标所4楼) | 邮编 : 10008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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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I 028—2022 | ||
中文标题 | 海龙贡米种植技术规范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planting of Hailong tribute ric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20 植物栽培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B 22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1 谷物种植 |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23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12月23日 | ||
起草人 | 杨世敏、毛伟、胡小全、徐金、唐朝芳、蔡叶、付曲生、杨丹、雍涛、梁先义、 黄天忠、伍正志、施启念、张升艳、姜湖、高梦林、胡黔。 | ||
起草单位 | 遵义市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遵义市红花岗区海龙镇农业服务中心、遵义市红花岗区金鼎山镇农业服务中心、遵义市红花岗区巷口镇农业服务中心、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街道办事处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农业农村部2020年第1号《2020年第一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公示信息》批准保护的海龙贡米的种植与栽培。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海龙贡米种植技术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品种、种植管理、收获贮藏、档案管理。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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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3/3/31 9:51:27 | ||
*由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于2023/3/31 9:51:2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3/31 9: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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