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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广告协会自我承诺

  上海市长宁区广告协会发布的T/SHCNAA 001—2023《电商主播直播用语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HCNAA》制定。T/SHCNAA 001—2023《电商主播直播用语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上海市长宁区广告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市长宁区广告协会
2023年03月21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上海市长宁区广告协会
登记证号 51310105501120473M 发证机关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业务范围 加强长宁区对广告宣传和广告经营进行指导、协调、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高琦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北路125号B楼108室 邮编 : 200042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SHCNAA 001—2023
中文标题   电商主播直播用语规范
英文标题   Language specification for livestreaming of E-commerce anchor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01 服务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CCS A 16
国民经济分类   I6490 其他互联网服务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5日
实施日期   2023年05月01日
起草人   张英豪、庄维、赵婉茹、蔚英辉、朱斌、沃志方、郑雷、汤婷婷
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协用户评价中心、上海容么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美腕(上海)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知定堂(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乐芙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拼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绘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商主播直播用语的基本要求、用语要求、评价和改进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长宁区电商主播开展直播活动,也适用于管理部门和直播营销服务的相关方 对电商主播的监督、管理、培训与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从管理部门和直播营销服务的相关方角度,规范了电商主播直播过程的基本要求、用语要求、评价和改进等。对于适用于本标准的电商主播在直播活动开场与结束、互动、宣传等环节的用语进行了明确规范,优化了对电商主播直播过程的监督、管理、培训与评价。
本标准第4章的基本要求,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所确定的,确保其满足直播活动的基本要求;第5章的用语要求,是依据直播活动的具体环节和实际情况所确定的,确保其适用于一般的直播活动过程。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3/3/20 20:06:17

*由上海市长宁区广告协会于2023/3/20 20:06:1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3/20 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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