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竹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竹产业协会发布的T/ZBPA 002—2023《天目山宝 即食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BPA》制定。T/ZBPA 002—2023《天目山宝 即食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竹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竹产业协会
2023年03月09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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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竹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770546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行业协调、调研交流、行业培训、标准制定、会展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翁甫金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凯旋路226号 | 邮编 : 31002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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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BPA 002—2023 | ||
中文标题 | 天目山宝 即食笋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25 林产品采集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09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03月09日 | ||
起草人 | 林新春、郑剑、余学军、侯丹、陈怡、周菊敏、邓世鑫、朱伟、王为宇、奚建伟、顾晓波、吴丞昊。 | ||
起草单位 | 浙江农林大学、杭州市临安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杭州市临安区竹产业协会、杭州西马克食品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5.1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指标 项目 要求 检测方法 手剥笋 油焖笋 调味笋 多味笋丝 外形与组织形态 笋型大小基本一致;外包完整笋壳、清洁、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无腐烂、无畸形;笋体切面整齐光滑 大小均匀,允许笋尖带嫩笋衣 切面整齐平滑,笋块(片)大小基本一致 笋丝形态基本一致,无肉眼可见霉点或霉斑 将约500g或一个包装产品混合样平摊于白色洁净瓷盘内,目视法观察色泽、洁净度、形态、整齐度、组织状态、缺陷、霉点;鼻闻气味;口尝滋味 滋味和气味 口感爽脆,咸淡适中,具有该产品特有的香气和风味 口感甜脆细嫩,咸淡适中,具有该产品特有的香气和风味 口感清爽,咸淡适中,具有该产品特有的香气和风味 口感鲜嫩,具有该产品特有的香气和风味 5.2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手剥笋 油焖笋 调味笋 多味笋丝(可以含青豆、花生等) 固形物含量,% ≥80 ≥70 ≥80 — GB/T 10786 水分,% — — — 25≤(笋丝)≤45;(花生、青豆等)≤20 GB 5009.3 总酸(以乳酸计),% ≤1.0 ≤1.0 — — GB 12456 食盐(以NaCl计,%) ≤3.0 ≤3.0 ≤3.0 ≤3.0 GB 5009.44 甲醛,mg/kg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NY/T 3292 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 ≤4.0 ≤4.0 ≤4.0 ≤4.0 GB 5009.33 注:“—”不需检测。 5.3微生物限量 采用罐头工艺生产的即食笋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 非罐头工艺生产的即食笋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即食果蔬制品的规定。 非罐头工艺生产的即食笋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测方法 n c m M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3 GB 4789.3 霉菌和酵母b,CFU/g ≤50 GB 4789.15 a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GB 4789.1执行。 b仅适用于多味笋丝。 5.4污染物、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0、GB 2761、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同时符合表4的规定。 表4污染物、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真菌毒素限量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手剥笋 油焖笋 调味笋 多味笋丝 锡a(以Sn计,mg/kg) ≤100 GB 5009.16 无机砷(以As计),mg/kg ≤0.05 GB 5009.11 铅(Pb),mg/kg ≤0.1 GB 5009.12 镉(Cd) ,mg/kg ≤0.05 GB 5009.15 总汞(Hg),mg/kg ≤0.01 GB 5009.17 氟(F) ,mg/kg ≤1.0 GB/T 5009.18 六六六,mg/ kg 不得检出 GB/T 5009.19 滴滴涕,mg/kg 不得检出 GB/T 5009.19 乐果,mg/kg 不得检出 GB/T 5009.20 倍硫磷,mg/kg ≤0.02 GB/T 5009.20 杀螟硫磷,mg/kg ≤0.02 GB/T 5009.20 敌敌畏,mg/kg 不得检出 GB/T 5009.20 马拉硫磷,mg/kg 不得检出 GB/T 5009.20 对硫磷,mg/kg 不得检出 GB/T 5009.20 甲拌磷,mg/kg 不得检出 GB/T 5009.20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g/kg) 不得检出 GB 5009.28 山梨酸及其钾盐b(以山梨酸计,g/kg) ≤0.25 GB 5009.28 糖精钠,g/kg 不得检出 GB 5009.28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g/kg 不得检出 GB 5009.97 新红,g/kg 不得检出 GB 5009.35 赤藓红,g/kg 不得检出 GB 5009.35 黄曲霉毒素B1,μg/kg 不得检出 GB 5009.22 二氧化硫残留量(mg/kg) 不得检出 GB 5009.34 注:a 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即食笋产品;b 仅适用于非罐头工艺生产的多味笋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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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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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3/3/9 15:23:31 | ||
*由浙江省竹产业协会于2023/3/9 15:23:3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3/9 15: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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