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量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质量协会发布的T/ZZB 2815—2022《智能农村生活污水生物净化设备》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ZB》制定。T/ZZB 2815—2022《智能农村生活污水生物净化设备》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质量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质量协会
2023年02月2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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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质量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702741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政策咨询、信息管理、质量培训、质量会议、质量咨询、用户服务与评价、学术交流、编辑专业书刊、技术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吕继响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301室 | 邮编 : 310012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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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ZB 2815—2022 | ||
中文标题 | 智能农村生活污水生物净化设备 | ||
英文标题 | Intelligent biological treatment equipment for rural domestic sewag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60.30 污水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J88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59 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08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12月31日 | ||
起草人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郑展望、骆明儿、徐涛、彭义文、罗燕、江永伟、张文欣、陈洪锋、斯东浩、孟孙楠、胡伟丽、 沈忠昀、 王星、刘彬、 孙昱蒙、 吴迪、方彬彬、吴莹、章春水。 | ||
起草单位 | 本文件由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牵头组织制定。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商达公用环保有限公司。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杭州市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开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华义检测有限公司、华晨智慧水务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农村生活污水生物净化设备(以下简称净化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安装以及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以农村生活污水为进水、生物膜法为主要处理工艺、处理量不大于 20 m3/d、具有远程智控功能的一体化纤维增强塑料净化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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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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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3/2/24 15:48:00 | ||
*由浙江省质量协会于2023/2/24 15:48:0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2/24 1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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