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CAS 673—2022《汽车用户投诉处理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S》制定。T/CAS 673—2022《汽车用户投诉处理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标准化协会
2023年02月2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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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241-6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书刊编辑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高建忠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 | 邮编 : 100048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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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S 673—2022 | ||
中文标题 | 汽车用户投诉处理服务质量评价通则 | ||
英文标题 | Evaluation guideline for service quality of auto customer complaint handling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01 服务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 00 | ||
国民经济分类 | O811 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 |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02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12月02日 | ||
起草人 | 刘霞、陈倩雯、王坤然、李熙、贾江伟、张越、徐斌、李磊、陈彧、史玉茜、李治萱、胡晓娜、王建钧、阮许强、陈灵玻、靳若愚、范丽飞、方慧、林超、张琰、刘宪昆 | ||
起草单位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车质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凯睿赛驰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零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用户投诉处理服务质量评价的总体要求、评价流程、评价实施和评价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对汽车厂商品牌所属的授权经销商及直营店开展投诉处理服务质量评价活动,不适用于对二手车的投诉处理服务质量开展评价。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用户投诉处理服务质量评价的总体要求、评价流程、评价实施和评价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对汽车厂商品牌所属的授权经销商及直营店开展投诉处理服务质量评价活动,不适用于对二手车的投诉处理服务质量开展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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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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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3/2/13 16:35:49 | ||
*由中国标准化协会于2023/2/13 16:35:4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3/2/13 16: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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