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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发布的T/CRAAS 910—2022《基板自立型 固定式铝电解电容器》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RAAS》制定。T/CRAAS 910—2022《基板自立型 固定式铝电解电容器》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
2022年12月2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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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0437N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技术交流 专业展览 专业书刊 人才培训 国际交流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江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号广安大厦北楼7层 | 邮编 : 100053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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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RAAS 910—2022 | ||
中文标题 | 基板自立型 固定式铝电解电容器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1.060.50 铝电解电容器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419 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10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01月01日 | ||
起草人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建、何平洲、刘利东、黄敏、李强、周坤。本文件参加起草人:洪巧珍、刘德兴、江筱琴。 | ||
起草单位 |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黄山振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恒通自动控制器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基板自立型固定式铝电解电容器(以下简称“电容器”)的术语和定义、型式与型号、使用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基板自立型固定式铝电解电容器,其它类似产品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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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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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12/28 11:13:34 | ||
*由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于2022/12/28 11:13:3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12/28 11: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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