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自我承诺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发布的T/CAB 2022.2—2022《对标达标评价要求 第2部分:家用电冰箱》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B》制定。T/CAB 2022.2—2022《对标达标评价要求 第2部分:家用电冰箱》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2022年12月15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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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209059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成果推广 展览展示 教育培训宣传普及 书刊编辑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建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中国外文大厦A座804 | 邮编 : 10008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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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B 2022.2—2022 | ||
中文标题 | 对标达标评价要求 第2部分:家用电冰箱 | ||
英文标题 | Requirements of Benchmarking and compliance evaluation method Part 2: Household refrigerating applianc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7.040.30 家用制冷设备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Y 61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85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12月15日 | ||
起草人 | 吴晓丽、朱小兵、孙彬、曹诗亮、李铁、齐云、刘茴茴、何胜涛、江明波、王超、陈剑、葛猛、任茜、牟程程、潘毅广、许梦琪、李忠伟。 | ||
起草单位 | 中标能效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海信冰箱有限公司、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中标兴质科技(佛山)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家用电冰箱(以下简称 “冰箱”)国际先进标准对标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评价方法、对标标准等。 本文件适用于冰箱对标达标的评估。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家用电冰箱、葡萄酒储藏柜、嵌入式制冷器具等。不适用于其他专用于透明门展示或其他特殊用途的电冰箱产品。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家用电冰箱(以下简称 “冰箱”)国际先进标准对标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评价方法、对标标准等。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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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12/15 15:50:01 | ||
*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于2022/12/15 15:50:0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12/15 15: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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