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参协会自我承诺
抚松县人参协会发布的T/FSRS 6.8—2022《“抚松人参”品牌产品 第8部分:药用生晒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FSRS》制定。T/FSRS 6.8—2022《“抚松人参”品牌产品 第8部分:药用生晒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抚松县人参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抚松县人参协会
2022年12月1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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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抚松县人参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220621MJ41741543 | 发证机关 | 抚松县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宣传国家法规政策,规范从业准则,促进行业联结,制定行业标准,宣传抚松人参品牌影响力,开展人参文化交流,培训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侯玉兵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抚松新城行政中心4号楼 | 邮编 : 1345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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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
标准编号 | T/FSRS 6.8—2022 | ||
中文标题 | “抚松人参”品牌产品 第8部分:药用生晒参 | ||
英文标题 | Fusong ginseng brand products Part 8:white ginseng for medicin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7 中药材种植 |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08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01月01日 | ||
起草人 | 雷秀娟、侯玉兵、苏月涛、张瑞、徐怀友、徐芳菲、马友德、杨厚义、郭兴军、王传奇、丁旭、丁梦瑶、宋明海、冯志伟、杜立财、邢佳丽、任广勇、刘良杰、张丹丹、杨忠亮、朱宇、郑萌萌、展卫东、魏永磊、付龙、姚友才、谢丽娟、邹蕊、宋莹莹、孙方安、陈少麟、王娜迪、王贺、李健豪。 | ||
起草单位 | 吉林农业大学中药材学院、抚松县人参协会、抚松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吉林人参研究院、吉林·抚松人参质量检测中心、吉林参王植保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华润和善堂人参有限公司、吉林汇参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抚松县传奇生态参业有限公司、抚松和利源参业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抚松人参”品牌产品药用生晒参的规格、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溯源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抚松人参”品牌产品药用生晒参的质量监督和品牌评价。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等级、规格 4.1 等级 4.1.1 药用全须生晒参等级 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1 药用全须生晒参等级 项目 一等品 二等品 主根 主根呈纺锤形或圆柱形,长≥7 cm,直径≥1 cm;下部有较粗且均匀的支根2?3条,并着生多数细长的须根 整体 芦须齐全 芦须较齐全 表面 表面灰黄色、白色或黄白色,上部或全体有疏浅断续的粗横纹及明显的纵皱;无水锈,无抽沟、无黄皮 表面灰黄色、白色或黄白色,上部或全体有疏浅断续的粗横纹及明显的纵皱;轻度水锈、抽沟、轻度黄皮 质地 坚实、有粉性、无空心 气味 气香,味甘、微苦 虫蛀、霉变 无 破损、疤痕 无 ≤15 % 杂质 无 注:二等以下作为“抚松人参”药用投料生晒参使用。 4.1.2 药用光支生晒参等级 应符合表 2 规定。 表2 药用光支生晒参等级 项目 一等品 二等品 主根 主根呈纺锤形或圆柱形,长≥ 7cm,直径≥1 cm,无须 整体 参芦完整齐全 参芦较齐全 表面 表面灰黄色、白色或黄白色,上部或全体有疏浅断续的横纹及明显的纵皱;无水锈,无抽沟、无黄皮 表面灰黄色、白色或黄白色,上部或全体有疏浅断续的横纹及明显的纵皱;轻度水锈、抽沟、轻度黄皮 质地 坚实、有粉性、无空心 气味 气香,味甘、微苦 虫蛀、霉变 无 破损、疤痕 无 ≤15 % 杂质 无 注:二等以下作为“抚松人参”药用投料生晒参使用。 4.2 规格 4.2.1 药用全须生晒参规格 应符合表 3 规定。 表3 药用全须生晒参规格 规格 支数∕500g (支) 单支重 (g) 主根长 (cm) 10支 ≤10 ≥50 ≥7 15支 ≤15 >33 ≥7 20支 ≤20 >25 ≥7 25支 ≤25 >20 ≥7 30支 ≤30 >16 ≥7 35支 ≤35 >14 ≥7 40支 ≤40 >12 ≥7 40支以上 作为“抚松人参”药用全须生晒参投料 4.2.2 药用光支生晒参规格 应符合表 4 规定。 表4 药用光支生晒参规格 规格 支数∕500g (支) 单支重 (g) 主根长 (cm) 10支 ≤10 ≥50 ≥7 15支 ≤15 >33 ≥7 20支 ≤20 >25 ≥7 25支 ≤25 >20 ≥7 30支 ≤30 >16 ≥7 35支 ≤35 >14 ≥7 40支 ≤40 >12 ≥7 40支以上 作为“抚松人参”药用光支生晒参投料 5 技术要求 5.1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5 规定。 表5 理化指标要求 序号 项目 指标 (%) 1 水分 ≤ 12.0 2 总灰分 ≤ 5.0 3 Re+Rg1 ≥ 0.3 4 Rb1 ≥ 0.2 5 Rf ≥ 0.05 6 Rb2 ≥ 0.2 7 人参总皂苷 ≥ 2.5 8 拟人参皂苷F11薄层色谱鉴别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位置上,不显相同颜色的斑点或荧光斑点。 注:本表检查指标均以干燥品计算。 5.2 安全指标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抽样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第四部)通则 0211 的规定执行。 6.2 规格等级检查 6.2.1 主根长 随机取样品 10 支,用标准米尺分别测量,求其平均值。 6.2.2 单支重 随机取样品 10 支,用感量为 0.1 g 的天平称量,求其平均值。 6.3 理化指标 6.3.1 水分含量测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四部)通则 0832 第二法执行。 6.3.2 总灰分的测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四部)通则 2302 规定方法执行。 6.3.3 人参皂苷Rb1、Re+Rg1含量测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部)人参项下规定方法执行。 6.3.4 人参皂苷Rf、Rb2含量测定 按附录 A 规定方法执行。 6.3.5 拟人参皂苷F11薄层色谱鉴别 按附录 B 规定方法执行。 6.3.6 人参总皂苷含量测定 按 GB/T 19506—2009 中附录 B 规定的方法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时期、同一产地、同一方法生产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7.2 出厂检验 每批样品出厂前均需检验,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水分、总灰分、人参皂苷Rb1、Re+Rg1、Rf、Rb2含量、人参总皂苷含量、拟人参皂苷F11薄层色谱鉴别、安全指标。 7.3 判定规则 7.3.1 规格等级检验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规格等级时,不列入“抚松人参”品牌产品。 7.3.2 理化指标、安全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可加倍取样进行复检。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3.3 拟人参皂苷F11薄层色谱鉴别,产品中含有拟人参皂苷F11,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溯源管理 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管理法实施办法》、《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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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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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12/12 17:31:18 | ||
*由抚松县人参协会于2022/12/12 17:31:1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12/12 17: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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