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个人登录 | 团体登录

广东省护理学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护理学会发布的T/GDNAS 014—2022《肿瘤患者化疗前护理评估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NAS》制定。T/GDNAS 014—2022《肿瘤患者化疗前护理评估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护理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护理学会
2022年12月02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广东省护理学会
登记证号 51440000C03631761W 发证机关 广东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宣传推广,科技交流,护理研究,行业管理,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编辑刊物,以及承办政府委托的事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成守珍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77号1208房 邮编 : 51063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GDNAS 014—2022
中文标题   肿瘤患者化疗前护理评估规范
英文标题   Standardized nursing assessment of patients prior to cancer chemotherapy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00
国民经济分类   Q841 医院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2日
实施日期   2023年01月01日
起草人   周春兰、吴艳妮、陶艳玲、周陶、李文姬、赖杰。
起草单位   广东省护理学会循证护理专业委员会、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达州市中心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东莞东华医院、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东三九脑科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妇幼保健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荆州市中心医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江门市新会区妇幼保健院、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东莞市茶山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何贤纪念医院)、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湖北省潜江市中心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揭阳市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茂名市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陕西省中医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深圳市石岩人民医院、四川省妇幼保健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阳江市人民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浙江医院、郑州颐和医院、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重庆市秀山县人民医院、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主要技术内容为:肿瘤患者化疗前评估的基本要求及内容。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2/12/2 10:04:31

*由广东省护理学会于2022/12/2 10:04:3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12/2 10:04:31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