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副食流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副食流通协会发布的T/CFCA 0039—2022《食育推广机构分类评价方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FCA》制定。T/CFCA 0039—2022《食育推广机构分类评价方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副食流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副食流通协会
2022年11月2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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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副食流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46011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政管理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专业展览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筱斌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0号中糖大厦7层 | 邮编 : 100044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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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FCA 0039—2022 | ||
中文标题 | 食育推广机构分类评价方法 | ||
英文标题 | Class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methods of food education promotion agenci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00.99 有关公司(企业)组织管理的其他标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21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01月01日 | ||
起草人 | 高海伟、马冠生、祝长青、夏蕊、徐海泉、仝其根、车会莲、梁金辉、李妍、朱文丽、刘兰、方秀娟、田笑、张雪梅、卢青、许庆飞、李菁、石慧、贲爱玲、周峰、兰闽、郭炳晖、李榛晔、斯其乐、陈娜、刘双双 | ||
起草单位 | 中国副食流通协会食品安全与信息追溯分会、北京大学、南京晓庄学院、中国儿童中心、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北京农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国农业大学、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商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北京营养师协会、杭州心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博物风土(北京)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宁波益富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启旭贝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逍潇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钟薛高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南京中食学食品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恬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智信追溯信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烟台富美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规定了食育推广机构分类的评价原则、方法、结果表示以及食育推广内容的相关要求。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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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11/21 21:22:03 | ||
*由中国副食流通协会于2022/11/21 21:22:0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11/21 21: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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