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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学会自我承诺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学会发布的T/NAASS 009—2022《宁夏规模奶牛场建设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NAASS》制定。T/NAASS 009—2022《宁夏规模奶牛场建设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学会
2022年12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学会
登记证号 51640000MJX153778E 发证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业务范围 理论、政策研究,学术经验交流,人才培训,技术咨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虞景龙
依托单位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通讯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 邮编 : 750002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NAASS 009—2022
中文标题   宁夏规模奶牛场建设技术规范
英文标题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cale dairy farms in Ningxia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40.10 家畜建筑物、装置和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A031 牲畜饲养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1日
实施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起草人   温万、路婷婷、周佳敏、孙志轶、周吉清、田佳、许立华、王玲、杜爱杰、刘维华、王琨、李艳艳、李委奇、徐寒、韩丽云、曹权、马丽琴、侯丽娥、马苗苗、张艳梅、金立彬、张倩、张转弟、王瑞、张睿、宫艳斌。
起草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牧工作站、宁夏农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宁夏大学、贺兰优源润泽牧业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宁夏金宇浩兴农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吴忠优牧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宁夏恒天然牧业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宁夏规模奶牛场的术语和定义、选址、场区规划与布局、牛舍、运动场、挤奶厅、饲料加工储备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卫生防疫等设施建设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宁夏规模以上奶牛养殖场建设和改扩建,规模以下奶牛场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规模奶牛场 (Scale dairy farms)
指奶牛养殖规模1000 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小规模养殖场1000 头~3000 头、中规模养殖场3001 头~5000 头、大规模养殖场5001 头~10000 头、超大规模养殖场>10000 头。
4 选址
4.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农牧业发展规划、农田基本建设规划。
4.2 位于主风向下风处,远离其他畜禽养殖场;距居民点500 m以上、距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2000 m以上、与政府规划的特定区域保持规定距离;周围1000 m以内无化工厂、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兽医院等容易产生污染的企业和单位;禁止在禁养区域建设养殖场。
4.3 交通便利,应距县道以上主干线公路500 m以上。电力供应方便充足,通讯基础设施良好。
4.4 应距饲料来源较近,周边有满足需求的饲草料作物。
4.5 应建在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地下水位在2 m以下,地面平坦而稍有坡度,地面坡度以1 %~3 %较为理想,最大不宜超过5 %。
4.6 地形应开阔连片,土质无污染,土壤质量应符合 NY/T 1167 规定。 
4.7 水源充足,应保证奶牛场人畜饮水,还应保障饲草料的加工调制、挤奶机等用具的清洗、夏季棚舍喷淋、员工生活等生产用水。根据当地供水部门所核发的用水量核定,人饮用与生活用水推荐量20 L/d/人~40 L/d/人、成母牛70 L/d/头~120 L/d/头、育成牛50 L/d/头~60 L/d/头、犊牛30 L/d/头~50 L/d/头。水源水质应符合 GB 5749 要求。
4.8 应综合考虑当地的气象因素,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 NY/T 388 规定。

5 场区规划与布局
5.1 奶牛场包括生活管理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粪污处理区、病畜隔离区、危化学品储存区和医疗废弃物储存区等功能区。布局应符合 NY/T 1567 。
5.2 生活管理区包括职工生活和经营管理相关的设施建筑。应在奶牛场上风处和地势较高地段,并与生产区严格分开,保证50 m以上距离。
5.3 生产区包括牛舍、挤奶厅、生产管理室、繁育室、兽医室、兽药室等生产性设施。生产区应设在生活区的下风位置,入口处设人员消毒室、更衣室和车辆消毒池。生产区牛舍应合理布局,满足奶牛分阶段、分群饲养的要求,泌乳牛舍应靠近挤奶厅,各牛舍之间要保持适当距离,布局整齐,明确区分人流、牛流和物流通道。
5.4 隔离畜舍、兽医治疗室、病死牛暂存室和危化用品存放室等建筑应设在生产区外围下风地势较低处,与生产区保持200 m以上的间距,相对独立并有单独通道。
5.5 辅助生产区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热、维修、草料库等设施,应紧靠生产区布置。干草库、饲料库、饲料加工调制车间、青贮窖应设在生产区边沿下风地势较高处,各区域之间应布局合理、取用方便。
5.6 粪污处理场地应设在生产区的下风处,距生活区200 m以上,距牛舍100 m以上,有围墙及防护设备时可缩小至50 m,应设有专门运出通道。贮粪场(池)的深度以不受地下水的浸渍为宜,底部做成防渗透材料或混凝土池底。贮粪场(池)的面积以粪污处理的设施设备及工艺不同而设计。应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液体粪肥储存池或氧化塘。
5.7 奶牛场与外界有专用通道,与交通干道连接。场内道路分净道和污道,两者严格分开,不应交叉混用。主干道路宽度应不低于5 m,能保证顺利错车。支干道应与棚舍、草料库、产品库、贮粪场等连接,宽度不低于4 m。道路上空5 m以内不应有障碍物。路面要求坚实、排水良好。道路的设置应不妨碍场内排水。道路两侧应有排水沟,并相应绿化。
注: 净道指奶牛场用于牛只调入、牛群周转、工作人员进出工作区域及其之间行走、场内饲料等投入品运送及饲喂投料(喂奶)、生鲜乳运输等洁净通道。
污道指奶牛场专门划定用于粪污、各类废弃物及病死牛运输与出场的通道。
5.8 场区内合理种植适宜的草和树木,利于降低扬尘、净化空气、防疫、美化生产环境。
6 牛舍
6.1 牛舍建设应符合 NY/T 2662 的要求。
6.2 牛舍建筑应根据当地气候和牛场生产,因地制宜的采用开放式、半开放式或封闭式牛舍。
6.3 牛舍以坐北朝南或朝东南为宜,应保证太阳光线充足和空气流通。
6.4 屋顶宜采用双坡式屋顶。要求质轻、坚固耐用、防水、防火、隔热保温,能抵抗雨雪、强风等外力因素的影响。
6.5 牛舍地面要求致密坚实,应做专门化防滑处理,便于清洗消毒,配套有相应的良好清粪排污系统。
6.6 牛舍建议基本结构要求及尺寸参数见附录A.1。
6.7 牛床应有一定的坡度,沙土、锯末或碎秸秆可作为垫料,也可使用橡胶垫层。牛床尺寸标准见附录A.2。
6.8 颈枷设置见附录A.3。 
6.9 在牛舍中间通道、运动场及挤奶厅通道处应配套饮水设施,水槽长度4 m~6 m,平均12 cm /头~15 cm /头,宽度40 cm~50 cm,深度20 cm~25 cm;水槽放置高度70 cm~80 cm,设计应利于日常清洗、排水。
6.10 泌乳牛舍应配套设置牛体刷,以间隔30 m配置1个为宜。
6.11 在距特需牛舍较近建设犊牛岛特定区域。
注: 犊牛岛由箱式牛舍和围栏组成,一面开放,三面封闭。放置在舍外朝阳、干燥的旷场上,冬暖夏凉。犊牛单栏饲养,便于工人对犊牛和其生活环境的清洁与消毒,避免犊牛间互相吸吮,改善犊牛的生活环境,降低下痢和胃肠炎的发病率。
7 运动场
7.1 运动场可按50 头~100 头为单元用围栏分隔成相对独立的管理区域。运动场内配套建设相匹配的凉棚,棚顶应隔热防雨。运动场及遮阳棚建议面积参数见附录B。
7.2 地面平坦、中央高,向四周方向呈一定的缓坡度状。
7.3 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考虑在采食通道中间设饮水槽,其次可在围栏周边, 饮水槽为长方形或圆形,设在运动场东侧或西侧,水槽周围应铺设3 m宽的水泥地面。根据实际需求在围栏边设置舔砖槽。
7.4 运动场周围可用钢管、水泥桩柱或电围栏建设高1.2 m~1.6 m围栏,栏柱间隔1.5 m~3 m,要求结实耐用。
8 挤奶厅
8.1 挤奶厅包括挤奶大厅、待挤区、设备室、收奶间、休息室、资料室、化验室、储物间、配电室等。
8.2 挤奶厅应建在养殖场的上风处或中部侧面,有专用的运输通道,不可与污道交叉。
8.3 挤奶大厅的通风和光照应符合《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技术规范(试行)》农办牧〔2008〕3号)的要求。
8.4 挤奶厅的墙可以采用带防水的玻璃丝棉作为墙体中间的绝缘材料或采用砖石墙。
8.5 挤奶厅地面要求做到经久耐用、易于清洁、防滑(铺设防滑垫)、防积水。地面中间需设计不少于1个排水口,地面坡度到排水沟坡度要求为1 %。排水沟底部坡度2 %,排水口最低点设置拦污网。
8.6 挤奶厅,待挤区、回牛通道的光照强度应便于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操作。
8.7 挤奶厅可设计为2层,第2层作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监控室。
8.8 待挤厅应与挤奶厅畅通相连,面积不低于容纳1次挤奶2倍的牛头数,待挤厅可配置喷淋、风扇防暑设施和分群门等牛群管理设施。出口设置分牛门、驱赶门,待挤区最远端处设置蹄浴池,修蹄区域。待挤区地面应配备相应的粪污回冲收集设施设备。
8.9 设备室应配备有与挤奶设备相匹配的机械设备。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以便操作,同时还要为将来可能购置的设备留空间。宜采用卷帘门,方便进出设备室。应有良好的供水、光照、排水、通风。
8.10 收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收奶、速冷、清洗设施设备。
8.11 休息室应配备卫生间,用于工作人员休息。
8.12 资料室用于保存所有的生产数据,也可设设为监控室。
8.13 挤奶厅应配备专门配电室,配备相适应的2次配电柜,三相五线制,根据用电负荷,配备相应的电线。具有独立的发电系统与供电系统。
8.14 应配置专门的储物间用于保存挤奶所需的物品。
8.15 挤奶厅应配备抗原检测化验室。
8.16 挤奶厅门口应设有称奶地磅。
9 饲料加工储备区
9.1 饲草料加工储备区包括精饲料库、粗饲料棚、青贮窖等,并与生产区域应有适当的间隔距离。
9.2 精饲料库可设计为半敞开式结构,应具备防水、防潮、防火、防鼠、防鸟等功能,地面混凝土硬化,应满足各种饲草料原料应分类储存的要求,并便于进行不同配方的操作,能够保证取料机械正常作业。
9.3 粗饲料棚应为钢结构,轻钢屋架,单层彩钢板双坡屋面,高度7 m~10 m为宜,地面1 %坡度,做硬化和防潮处理,配备相应的防火消防设施。
9.4 青贮窖的容积应保证每头牛不少于7 m3。建设应按 NY/T 2698 执行。
9.5 青贮窖(池/台)应设置窖液收集沟,窖液收集池。排水良好,防止雨水污染。
9.6 每次使用青贮窖前都要进行清扫、检查、消毒和维修。
9.7 青贮窖(池/台)应建在场区周边,交通方便,留有足够的空间。
9.8 TMR加工区地面要平整硬化,各种车辆运转自如,行走距离最短,青贮、干草、精料的距离相对较近,设置TMR加水设施。
10 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10.1 牛粪堆放和处理应有专门的场地,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主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根据环境要求,搭建防雨棚,必须远离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 m )。
10.2 配套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实行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污水分质输送,符合环保和循环利用要求。
10.3 对粪污水应采用暗道收集系统,中间设置检查井,检查井间距30 m。
10.4 可在牛舍檐下设计雨水收集槽、收集池,做到雨污分流。
10.5 固体粪便处理后符合 GB 7959 规定方可运出场外。污水经处理后符合GB 8978的规定才可排放。
11 卫生防疫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 NY/T 2662 规定。
 
A 

附录A
(资料性)
牛舍、牛床和颈枷建议尺寸参数
A.1 牛舍建议基本结构要求及尺寸参数
牛舍建议基本结构要求及尺寸参数见表A.1。
表A.1 牛舍建议基本结构要求及尺寸参数
基本结构 参数
跨度 中间饲喂,四列卧栏29 m~35 m。
长度 ≥0.75 m / 头 (成母牛)牛舍长度m =泌乳牛数量*0.75/2
≥0.6 m / 头(育成牛)牛舍长度m =青年牛数量*0.6/2
≥0.5 m / 头(断奶犊牛)
顶高 7 m~9 m
檐高 3.8 m~4.5 m
屋顶坡度 1:3~1:5
门 门宽2 m~5 m,门高不低于2.6 m (成乳牛、青年牛)
门宽1.8 m~4 m,门高不低于2.6 m(育成牛、犊牛)
宜考虑卷闸门、双开门。
窗 窗户总面积一般为牛舍面积的8 %。
窗距地面高1.8 m ~3 m,考虑通风及采光要求。
南窗数量宜多,北窗数量宜少。
牛只采食通道宽 3 m~4 m
采食通道与饲喂通道高差 10 cm~20 cm
卧栏通道宽 3 m~4 m
饲喂通道宽 4.5 m~5.5 m
车辆转弯半径 6 m~12 m
清粪通道 宽度3 m~4 m,通道地面应向粪沟倾斜,坡度0.5 %~1 %。
采食通道和卧栏通道防滑槽 梯形槽:上宽2 cm、底宽0.8 cm、深2 cm、间隔6 cm
挡风墙 冬季开放式牛舍西北侧配备临时障碍物挡风,高度≥ 2 m,防风性好。
大通铺 8 m2 /头~11 m2 /头
围产圈 ≥10 m2 /头
牛舍风扇安装角度 30°~50°
牛舍风扇安装位置 采食通道上方,距采食通道不低于2.6 m。
卧床的上方,高度1.6 m~2.6 m。
牛舍喷淋安装角度 向着牛背方向45°。
牛舍喷淋安装位置 位于颈枷上方,距离采食通道垂直高度1.9 m。
犊牛岛/栏 长宽高分别为2.3 m、1.5 m、1.5 m,
建议按照总存栏数10 % 的比例配置犊牛岛,放置在舍外朝阳、干燥通风的场地上。
电动体刷 根据实际情况选装。
照明 符合牛舍建设标准。
供电 供电配套符合生产需要和国家标准。

A.2 牛床建议尺寸参数
牛床建议尺寸参数见表A.2。
表A.2 牛床建议尺寸参数
牛别 长度( m ) 宽度( m )
成母牛 1.70~1.80 1.10~1.20
围产期牛 1.80~2.00 1.20~1.25
表A.2  牛床建议尺寸参数(续)
牛别 长度( m ) 宽度( m )
青年母牛 1.50~1.60 1.00~1.10
育成牛 1.30~1.40 0.95~1.05
犊牛 1.00~1.10 0.80~0.90

A.3 颈枷设置
颈枷设计见图A.1,颈枷宽度和高度要结合不同牛群设计见表A.3。
图A.1 颈枷设计
  

表A.3 不同牛群颈枷建议尺寸参数
牛别 犊牛( m ) 育成牛( m ) 青年母牛( m ) 育成牛奶( m )
高度 1.2 m 1.4 m~1.6 m 1.6 m~1.7 m 1.7 m~1.8 m
宽度 55~70 cm

 
B 

附录B
(资料性)
运动场及遮阳棚建议面积建议参数
B.1 运动场及遮阳棚建议面积建议参数
运动场及遮阳棚建议面积建议参数表B.1。
表B.1 运动场及遮阳棚建议面积建议参数
项目 成母牛 青年母牛 育成牛 断奶犊牛
运动场 15m2~20m2/头 15m2/头 10m2/头 8m2/头
遮阳棚 4m2/头 3m2/头 3m2/头 

 
参考文献
[1]《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技术规范(试行)》农办牧〔2008〕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动物防疫法》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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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2/11/11 11:10:10

*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学会于2022/11/11 11:10:1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11/11 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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