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监督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卫生监督协会发布的T/WSJD 27—2022《医疗机构污水氯化消毒处理及监测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WSJD》制定。T/WSJD 27—2022《医疗机构污水氯化消毒处理及监测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卫生监督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卫生监督协会
2022年11月03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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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卫生监督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21561K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标准制定 理论研究 学术研讨 书刊编辑 技术推广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锐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康街2号 | 邮编 : 100088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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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WSJD 27—2022 | ||
中文标题 | 医疗机构污水氯化消毒处理及监测技术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60.30 污水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9 其他卫生活动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30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11月01日 | ||
起草人 | 朱宝立、夏彦恺、张锋、吴晓松、周连、张兵、王宁、卢伟、朱仁义、苏怡、季晓帆、张玉成、张佳、汤忆眉、严东明、沈进进、王诚、顾国强、徐云风、李刚、王洪军、陶剑刚、顾一阳、顾月清、翁利平、金心、郝立辉、聂惠强、孙秋生。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卫生监督所、盐城市卫生监督所、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卫生监督所、响水县卫生监督所、苏州大学卫生与环境技术研究所、昆山市中医院、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菲捷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城投医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科瑞达仪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昆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氯化消毒处理、监测、运行管理等技术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氯化消毒方式进行污水消毒处理的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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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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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11/3 11:39:07 | ||
*由中国卫生监督协会于2022/11/3 11:39:0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11/3 11: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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