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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自我承诺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发布的T/FDSA 030—2022《手消毒剂速干速率与手感评价方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FDSA》制定。T/FDSA 030—2022《手消毒剂速干速率与手感评价方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2022年10月01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MJ00002969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调查研究、国际交流、教育宣传、书刊编辑、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高军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2号食品科技大厦三层 邮编 : 100125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FDSA 030—2022
中文标题   手消毒剂速干速率与手感评价方法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80.99 有关消毒和灭菌的其他标准
中国标准分类号   C 50
国民经济分类   M745 质检技术服务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01日
实施日期   2022年11月01日
起草人   庞元金、谢继庆、孙明洁、杨彬、乔玫、李鹏章、宋海鹏、付祥朋、王金强、 王峰、王金燕、邵军、 白冰洁、王丹丹、伊雪范、王帅达、张亮亮、李琳、王洪敏
起草单位   山东新华莎罗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泰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卓健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消博士消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中城精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利尔康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光洗消剂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5  速干手消毒剂的速干速率评价方法
5.1  仪器设备
速干速率测试至少使用以下仪器设备:
a)  一次性使用培养皿,直径 90 mm;
b)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容量 10 mL;
c)  电子分析天平,精度 0.0001 g。
5.2  测试方法
5.2.1  被测速干手消毒剂样品在规定的试验环境下静置至少 4 小时。
5.2.2  将实验室门窗关闭,空调关闭,确保室内无明显空气流通,实验室保持最多两人操作试验。
5.2.3  电子分析天平所有门打开,数值稳定后备用。
5.2.4  用10 mL注射器取10 mL样品,缓缓注入平置在桌面的培养皿中,盖好培养皿盖。
5.2.5  保持培养皿底面置于桌面,用手轻轻按住培养皿盖慢慢摇匀样品,使样品均匀分布在培养皿内 底部。
5.2.6  将培养皿置于电子分析天平托盘上,待示数稳定,打开并移出培养皿盖,15s 开始计时并记录 初始重量,经过60s记录最终重量,计时过程可参考以下示意图。
5.2.7  试验重复 3 次,并按公式(1)计算。
6  手感评价方法
6.1  选取30名年满18周岁的健康人员,双手皮肤健康,无割伤或擦伤,指甲短而干净。从测试前一周开始,受试者不应使用具有抗菌作用的物质,例如药皂、抗菌洗手液等。
6.2  受试者取2 mL皂液洗手后,用纸巾充分擦拭双手水分。
6.3  受试者双手干燥后,取2 mL手消毒剂样品在手上。
6.4  按照WS/T313中“六步洗手法”揉搓至干燥后,按照表 1 进行打分。
6.5  手感评价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a)  评价时应为受试者在一次完整揉搓过程之后进行;
b)  评价时应为受试者在同一天的相同环境下进行,使评价结果具有可比性;
c)  评价时应使用同一批次手消毒剂;
d)  受试者在每次评价结束时应及时使用皂液清洗双手。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2/10/1 9:17:02

*由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于2022/10/1 9:17:0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10/1 9: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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