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发布的T/TAF 113—2022《移动应用内容可访问性信息无障碍技术服务评测规范指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TAF》制定。T/TAF 113—2022《移动应用内容可访问性信息无障碍技术服务评测规范指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2022年09月0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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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20649Q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国际交流与合作 科技研究 业务培训 技术测试与评估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谢毅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 | 邮编 : 100032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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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TAF 113—2022 | ||
中文标题 | 移动应用内容可访问性信息无障碍技术服务评测规范指引 | ||
英文标题 | Guidelines for the evaluation of mobile application content accessibility information accessibility technical servic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3.050.01 电信终端设备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1 软件开发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02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03月02日 | ||
起草人 | 苏兆飞、王莉、李隽、丁丽婷、孟凡玲、戈志勇、雷鸣、马霁阳、刘如旭、温鑫、张硕、胥云龙、徐永太、王颖、田云飞、李昶博、黄天宁、唐佳伟、刘敬仁、孙伟、高立发、曹婉、陈灿峰、杨骅 | ||
起草单位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贝壳找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无障碍研究会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移动应用内容可访问性信息无障碍功能的评测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应用产品内容可访问性信息无障碍技术的开发、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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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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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9/8 15:22:08 | ||
*由电信终端产业协会于2022/9/8 15:22:0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9/8 15: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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