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自我承诺
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发布的T/CPQS E00031.2—2022《国际健康驿站 智能电器 空气净化器》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PQS》制定。T/CPQS E00031.2—2022《国际健康驿站 智能电器 空气净化器》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
2022年08月15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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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717839604N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 信息交流 专业培训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昆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 | 邮编 : 100125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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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PQS E00031.2—2022 | ||
中文标题 | 国际健康驿站 智能电器 空气净化器 | ||
英文标题 | International health station—Smart appliances—Air purifier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1.140.30 通风和空调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Y 61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89 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11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08月12日 | ||
起草人 | 刘奔、于东海、龚江林、姚冠杰、黄海、冯皓、杨贤飞、王贤杰、刘宁、姜山、冉宏宇、钱伟杰、杨记、陈来星、刘鑫、于书权、张燚、司晓磊、覃泽根、陈瑞、严方升、余习文、赵家伟、范智刚、林国夫、罗威、陈婧园、陈耀刚、何杰凌、沈志伟、涂海、赵超强、石秋波、陈光华、屈蒋军、欧亮、陈赵斌、许来春、徐燕君、卓泽铭、欧加勉、王维思、刘静 | ||
起草单位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飞利浦家电(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艾恩姆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品健康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智米科技有限公司、博露雅迩(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苏州贝昂科技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霍威空气净化技术江苏有限公司、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奥郎格环保有限公司、北京零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五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柒贰零(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鼎信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普瑞美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天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朗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垠雨净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百欧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弘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方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东丽合成纤维(南通)有限公司、深圳市净万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漳州众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在国际健康驿站中使用的空气净化器。方舱医院、隔离酒店及类似相关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相关要求可参照使用本文件。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国际健康驿站空气净化器(下文简称“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及贮存。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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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8/15 11:19:43 | ||
*由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于2022/8/15 11:19:4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8/15 11: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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