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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保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的T/ACEF 035—202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ACEF》制定。T/ACEF 035—202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环保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环保联合会
2022年08月05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华环保联合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19728J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组织开展环境论坛,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开发,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技术推介,标准制定,培训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谢玉红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14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层 邮编 : 100013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ACEF 035—2022
中文标题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
英文标题   Guideline for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abatement effect in industrial enterprise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99 有关空气质量的其他标准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00
国民经济分类   N772 环境治理业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5日
实施日期   2022年08月05日
起草人   张新民、王迪、赵文娟、邵霞、钟玲、许夏、张钢锋、席劲瑛、王亘、 张玮琦、范西彩、卜梦雅、冯晶、杜雅兰、吴克食、张丽娜、张炳权、刘海、纪甜甜、齐一谨、王琪、 李旭、陈卫华、郭中卫、肖治浪、沈志成、梁文俊、成卓韦、於建明、赵晴、吴琼、曹余庆、张长松、 莫晓洁、马占魁、吴子豹、朱双成、董仕宏、何文、张艳芳、王栋、李南娜、蔡晓红、王月昶、 龚卫虎、王健、韩万辉、郝玉东、韩世雄、李伟欣、陈鹏、焦正、颜炳君、李相贤、王欣、郭斌、 张志国、荀本舟、于斌、冯春雷、王涛、王翼鹏、何爱民、阎瑾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环联合(北 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 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江苏航天惠利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天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 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国环汇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茂盛环境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清环智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爱德旺斯 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南通斐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河北绿之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恒联海航(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张家港市艾尔环保工程 有限公司、黄山天之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西子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学有机复合污染控制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河北科技大学、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梅思泰克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盈和环境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效果评价的总则、评价要求、评价方法、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回收(吸附、吸收、冷凝、膜分离等)、销毁(催化燃烧、热力燃烧、生物降解、 等离子体破坏、光催化氧化等)及其组合技术处理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工业企业末端治理效果评价, 其他类似技术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的自我评价、也可用于第二方或第三方的评价,同时也适用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评价工作。
主要技术内容   1  总则
2  评价要求 
2.1 一般规定
2.2 评价技术要求
3  评价方法 
3.1 评价统计
3.2 综合评价结果
4  评价报告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2/8/5 9:31:29

*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于2022/8/5 9:31:2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8/5 9: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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