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发布的T/DZJN 99—2022《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DZJN》制定。T/DZJN 99—2022《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2022年08月0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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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9781B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建忠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 | 邮编 : 100036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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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DZJN 99—2022 | ||
中文标题 |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84 电池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3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08月01日 | ||
起草人 | 赵钢、魏刚、朱凤鹃、张林松、吴伟、郑战军、曹寅亮、林美琪、周明强、谢佳平、高勇、朱俊娥、丁桓展、欧腾蛟、高鹏然、曾建皇、胡鹏、周卫江、李骁、张晓丹、丁孝涛、丁维平、吴睿、何延康、郑健保、王海峰、范永刚、杨清雨 | ||
起草单位 | 广东国鸿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岳未来氢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唐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未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能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方电气(成都)氢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中氢新能技术有限公司、海卓动力(青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氢璞创能科技有限公司、爱德曼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氢蓝时代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氢电中科(广州)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治臻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众宇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重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赛克赛斯氢能源有限公司、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天津新氢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研究所、青岛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锋源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杰宁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绿色智汇能源技术研究院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行业绿色工厂的评价原则、方法、指标体系、要求、程序和报告。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4.1 评价原则 4.2 评价指标 5 评价要求 6 评价程序 7 评价方式 8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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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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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7/21 13:12:29 | ||
*由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于2022/7/21 13:12:2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7/21 1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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