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T/CEC 383.4—2021《电网地理信息服务 第4部分:电网资源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C》制定。T/CEC 383.4—2021《电网地理信息服务 第4部分:电网资源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22年07月03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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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40082406-8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约规 管理 标准 定额 可靠性 技能鉴定 培训资质 质量 咨询统计 展览 国际交流 刊物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昆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 邮编 : 10076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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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EC 383.4—2021 | ||
中文标题 | 电网地理信息服务 第4部分:电网资源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D4420 电力供应 |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06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03月01日 | ||
起草人 | 李静、吴舜、张伟、李凌云、臧志斌、刘金长、黄超、吕喜容、高平、李朝阳、赵光、吉福龙、庞辉、罗富财、何金栋、汤志明、潘飚、孙添资、吴飞、吴丹、张广平、楚明月、黄静、吕小红、周银春、王超、郭广鑫、郭仕锐、张燕玲、艾晓雨、扶润泽、李大伟、张永晖。 | ||
起草单位 | 国网思极神往位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厦门亿力吉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天津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电网资源数据采集与处理的基本原则、数据基本要求、数据采集内容、采集方法, 以及数据的处理要求和质量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电网地理信息服务系统电网资源数据准备、采集、处理与录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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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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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7/3 9:52:29 | ||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22/7/3 9:52:2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7/3 9: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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