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青岛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发布的T/QDSF 013—2022《低碳组织评价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QDSF》制定。T/QDSF 013—2022《低碳组织评价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青岛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青岛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2022年06月3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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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青岛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370200MJD799513N | 发证机关 | 青岛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党委政府、企业间的沟通;进行重大问题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搭建信息平台,加强内外交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吴克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青岛市闽江路5号府新大厦818 | 邮编 : 266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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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QDSF 013—2022 | ||
中文标题 | 低碳组织评价指南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30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07月01日 | ||
起草人 | 迟芳、潘红兵、贾欣、陈虎、崔尽艳、陈明、官伟岩、邢帆、汪卫东、孙鲁正、郭艳、李硕、崔连英、王洪选、刘鹏、桂小军、张忠、吴荣华、梁丽、高倩倩、乔银环、于芮、高亚平、董衍磊、刘旎 | ||
起草单位 | 青岛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青岛科创蓝碳减排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百恒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思科万方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青岛众创联合碳减排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光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汇君环境能源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凯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信和钢结构有限公司、青岛零零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中电绿网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岛瑞智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青岛英迈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家哇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提供了低碳组织评价的基本条件、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方式和结果处理,以及评价程序等方面的建议和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运行两年以上、以工业为主的企业等组织实施低碳水平评价与低碳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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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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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6/30 8:45:09 | ||
*由青岛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于2022/6/30 8:45:0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6/30 8: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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