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智能技术标准创新促进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智能技术标准创新促进会发布的T/ZAITS 10401—2022《养老机构数字化建设和应用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AITS》制定。T/ZAITS 10401—2022《养老机构数字化建设和应用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智能技术标准创新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智能技术标准创新促进会
2022年06月2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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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智能技术标准创新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MJ8710380G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标准化研究、标准制定、技术服务、验证评价、推广和产业化;人员培训;学术交流;信息服务;编辑出版有关学术资料;承接政府委托事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潘洋 | ||
依托单位名称 | 之江实验室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之江实验室西区 | 邮编 : 31112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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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AITS 10401—2022 | ||
中文标题 | 养老机构数字化建设和应用规范 | ||
英文标题 | Digital construction and applic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99 其他服务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 12 | ||
国民经济分类 | L729 其他商务服务业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22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06月22日 | ||
起草人 | 张欢、黄勇、李一、裘丹娜、朱莎、吴素琴、黄红照、李秀娣、张晓峰、卓永岳、王育英、俞伟珍、王雯、姜干成、李海、欧阳华 | ||
起草单位 | 义乌市稠江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浙江康养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标协标准化服务有限公司、浙江颐护养老产业有限公司、浙江绿康医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万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优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杭州标准化国标交流中心)、绍兴市新昌阳光福利中心、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乐湾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思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数字化建设和应用的数字化基础、系统架构、业务应用及要求、服务监管与评价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数字化建设和应用。 | ||
主要技术内容 |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数字化基础 5 系统架构 5.1 总体架构 5.2 物联网感知层 5.3 技术支撑层 5.4 数据融合层 5.5 业务应用层 5.6 服务交互层 5.7 支撑体系 6 业务应用及要求 6.1 综合运管应用 6.2 养老服务应用 7 服务监管与评价 7.1 绩效管理 7.2 评价分级 附录A(资料性) 物联感知设备清单 附录B(资料性) 养老机构数字化分级配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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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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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6/22 8:20:01 | ||
*由浙江省智能技术标准创新促进会于2022/6/22 8:20:0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6/22 8: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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