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T/CEC 415—2020《风力发电检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C》制定。T/CEC 415—2020《风力发电检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22年06月19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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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40082406-8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约规 管理 标准 定额 可靠性 技能鉴定 培训资质 质量 咨询统计 展览 国际交流 刊物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昆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 邮编 : 10076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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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EC 415—2020 | ||
中文标题 | 风力发电检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7.18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D441 电力生产 |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02月01日 | ||
起草人 | 董士波 周慧 顾爽 曹妍 孟淼 田进步 郭金颖 张建功 张新红 叶丹 俞敏 吴立东 陈继录 焦建清 刘洋广 郭鹏 刘颖黎 | ||
起草单位 | 本规范主编单位: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1.0.1 为规范风力发电检修工程计价行为,统一风力发电检修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上风力发电检修工程发承包(包括设计施工一同发承包,下同)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风力发电检修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投标人采购配件费等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复核应由具有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的人员承担。 1.0.5 承担风力发电检修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审核的电力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风力发电检修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风力发电检修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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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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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6/19 15:22:43 | ||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22/6/19 15:22:4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6/19 15: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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