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T/CEC 403—2020《输电线路飘浮异物激光带电清除装备使用导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C》制定。T/CEC 403—2020《输电线路飘浮异物激光带电清除装备使用导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22年06月19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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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40082406-8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约规 管理 标准 定额 可靠性 技能鉴定 培训资质 质量 咨询统计 展览 国际交流 刊物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昆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 邮编 : 10076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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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EC 403—2020 | ||
中文标题 | 输电线路飘浮异物激光带电清除装备使用导则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9.120.40 开关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D4420 电力供应 |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02月01日 | ||
起草人 | 刘洋、黄强、陈杰、谭笑、王永强、陶风波、彭勇、李鸿泽、周志成、高超、雷兴列、姚尧、陈久林、刘建军、李陈莹、曹京荥、胡丽斌、柏仓、叶会生、周军、贾伯岩、龚浩、周治国、董晓虎、胡建勋。 | ||
起草单位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南京先进激光技术研究院、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创芯通科技有限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公司、武汉科迪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输电线路飘浮异物激光清除的要求、作业方法及流程、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等。 本文件适用于交流 110(66)kV 及以上、直流±400 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带电输电线路杆塔和导、地线悬挂飘浮异物激光清除作业。本文件不适用于 20 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绝缘导线线路,其他电压等级线路和停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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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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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6/19 14:26:29 | ||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22/6/19 14:26:2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6/19 14: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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