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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T/CEC 366—2020《电动汽车63A交流充电系统特殊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C》制定。T/CEC 366—2020《电动汽车63A交流充电系统特殊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22年06月10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登记证号 40082406-8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行业约规 管理 标准 定额 可靠性 技能鉴定 培训资质 质量 咨询统计 展览 国际交流 刊物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杨昆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邮编 : 100761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EC 366—2020
中文标题   电动汽车63A交流充电系统特殊要求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0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D4420 电力供应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30日
实施日期   2020年10月01日
起草人   张萱、马建伟、李昱彤、俞波、桑林、王可、马彦华、张伟、叶建德、朱小强、王阳、海晓涛、董自波、李涛永、李红岩、陈栋磊、赵宇彤、胡勇、张涛、张允、王娇娇、李振、周红斌、王诚城、刘波、吴进进、盛立健、汝雁飞、戚菲、潘静。
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许继电源有限公司、国网智慧能源交通技术创新中心(苏州)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中天科技装备电缆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国创新能源汽车能源与信息创新中心(苏州)有限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63A交流充电系统(以下简称“充电系统")中交流充电桩(以下简称“充电桩”)本体、充电连接装置(从充电桩到车辆插座接触部位)、充电电缆组件的特殊要求和试验方法,以及运行维护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AC 440V、额定电流为63A的交流充电系统。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2/6/10 15:44:06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22/6/10 15:44:0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6/10 15: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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