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发布的T/AOPA 0024—2022《空中乘务早期培养计划(“雏燕计划”)第2 部分 空乘综合课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AOPA》制定。T/AOPA 0024—2022《空中乘务早期培养计划(“雏燕计划”)第2 部分 空乘综合课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2022年06月1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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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9541K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航空服务,展览展示、组织通用航空器所有人及驾驶员活动,承办相关业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静安东里12号院国门大厦D座2层 | 邮编 : 10008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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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AOPA 0024—2022 | ||
中文标题 | 空中乘务早期培养计划(“雏燕计划”)第2 部分 空乘综合课程 | ||
英文标题 | Fight attendant early training plan ("Young swallow plan") Part 2 Integrated Fight attendant Cours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8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V00/09 | ||
国民经济分类 | P839 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07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06月07日 | ||
起草人 | 丁邦昕、李晓新、魏全斌、孙元龙 | ||
起草单位 |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航人才(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四川 泛美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航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是中国AOPA组织、实施和保障、促进“雏燕计划”空乘综合课程落实的基本依据,是所 有自愿加入“雏燕计划”的学校、学生、空乘服务机构等各方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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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6/9 16:22:01 | ||
*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于2022/6/9 16:22:0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6/9 16: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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