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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T/CEC 131.8—2020《铅酸蓄电池二次利用 第8部分:便携式移动储能装置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C》制定。T/CEC 131.8—2020《铅酸蓄电池二次利用 第8部分:便携式移动储能装置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22年06月05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登记证号 40082406-8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行业约规 管理 标准 定额 可靠性 技能鉴定 培训资质 质量 咨询统计 展览 国际交流 刊物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杨昆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邮编 : 100761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EC 131.8—2020
中文标题   铅酸蓄电池二次利用 第8部分:便携式移动储能装置技术规范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20.20 酸性蓄电池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D4420 电力供应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30日
实施日期   2020年10月01日
起草人   裴锋、王浩、贾蕗路、郑益、钱洲亥、牧灏、刘伟、林海丹、丁德、张媛、李思全、高长征、于金山、郭新良、宋玉锋、杨圣超、张亮、邹进、刘爱华、宋欣民、田旭、刘欣、赵鹏、胡家元、杨宇玲、周金龙、刘盛终、李财芳、孙杰、谭姗姗。
起草单位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杭州科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问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铅酸蓄电池二次利用便携式移动储能装置的标识、基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二次利用的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2/6/5 14:55:08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22/6/5 14:55:0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6/5 14: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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