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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停车服务业协会自我承诺

  南京市停车服务业协会发布的T/NJSTA 001—2202《智能停车系统技术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NJSTA》制定。T/NJSTA 001—2202《智能停车系统技术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南京市停车服务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南京市停车服务业协会
2022年05月06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南京市停车服务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320100070714412C 发证机关 南京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停车服务业行业培训、咨询、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婧婧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31号 邮编 : 210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NJSTA 001—2202
中文标题   智能停车系统技术标准
英文标题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lligent parking system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60 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应用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G541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9日
实施日期   2022年05月01日
起草人   陈峻、季彦婕、杨平山、杨雨薇、陈行
起草单位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南京静态交通产业技术研究院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智能停车系统处理层应提供数据分析结果,统一数据分析结果展示格式,方便各停车场管理者、其他第三方之间的数据分析结果查询、导出、交互以及对数据进一步分析。
应对数据共享与交换过程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共享与交换数据内容、共享与交换双方身份、共享与交换时间等。
应对数据分级分类处理,应按照数据级别明确使用放对共享数据的使用权限,并将数据分级分类储存。
智能停车系统在数据共享与交换过程中应对数据进行定期维护,保证共享数据的完整、准确和有效。
应能对共享数据更新和失效数据召回机制。
应对敏感数据进行脱敏,应对数据脱敏过程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该包括操作时间、操作人、操作数据等。
对数据脱敏时应保留敏感数据的格式、属性以及非敏感数据。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2/5/6 15:09:19

*由南京市停车服务业协会于2022/5/6 15:09:1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5/6 1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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