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量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质量协会发布的T/ZZB 2690—2022《空气清新气雾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ZB》制定。T/ZZB 2690—2022《空气清新气雾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质量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质量协会
2022年05月0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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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质量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702741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政策咨询、信息管理、质量培训、质量会议、质量咨询、用户服务与评价、学术交流、编辑专业书刊、技术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吕继响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301室 | 邮编 : 310012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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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ZB 2690—2022 | ||
中文标题 | 空气清新气雾剂 | ||
英文标题 | Air freshening aerosol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1.100.35 工业和家庭消毒用化学品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Y41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4月13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05月13日 | ||
起草人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小兵、康震宇、沈显灿、张辉、林兵、陈静、刘影、杨鸯群、傅崇林。 | ||
起草单位 | 本文件由浙江省质量合格评定协会负责牵头制定。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绿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浙江国药景岳气雾剂有限公司、三门县产品质量检验所、杭州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空气清新气雾剂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以水和香精或植物提取物为主要成分,经气雾罐封装、推进剂充填等工序制成的空气清新气雾剂产品。 本文件不适用于使用定量阀门的空气清新气雾剂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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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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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5/5 21:28:17 | ||
*由浙江省质量协会于2022/5/5 21:28:1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5/5 21: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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